近日,一起争执了近三年的土地补偿款纠纷在戛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终于得到成功化解,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3年以来,戛洒镇南蚌社区阿西莫小组居民鲁某某兄弟6户、杨某某兄弟5户与阿西莫小组因土地补偿款分配发生纠纷,经南蚌社区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戛洒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案后,及时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该地位于普某某(阿西莫小组居民,已死亡)的承包山内,因普某某死亡后集体经济组织内已没有继承人,故该承包地由杨某某等5户耕种管理。2013年,竜都河尾矿坝征占用该块土地后,杨某某等5户声称该块土地系属自己哥兄弟几家开挖并耕种至今,所有补偿款应全部归自己;鲁某某等6户也声称该块土地系自己先辈开垦荒地而来,当初是杨某某来找自家商量让他们家种几年,后杨某某家一直没有归还;阿西莫村民小组认为土地属集体所有,集体应提存一定比例的补偿款。调解人员充分了解情况后,积极准备,2015年10月20日,组织三方当事人调解,调解过程中,三方当事人围绕自身利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人员依据法律规定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友好邻里关系方面入手,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规定,打消三方期待值偏高的心理。通过调解人员苦口婆心的思想疏导,最终,纠纷三方当事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一、阿西莫小组集体享有土地补偿款人民币10万元;鲁某某等6户享有土地补偿款人民币6万元;杨某某等5户享有土地补偿人民币30.35万元;二、于协议签订之日(2015年10月20日)三方当事人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款项拨付分配手续。
一起纠纷,三方当事人从2013年开始发生争执,其间经历了调解和再调解的曲折历程,但因分歧太大调解无果,各方不断奔走于有关部门,各方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经过调解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以情以理,耐心疏导, 为当事三方三年的争吵奔走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