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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药械进货渠道是否符合管理规定;二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药品是否达到GSP管理要求;三是查看药品批发企业药品仓储条件和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四是检查医院氧气购进、使用、储藏和麻醉药品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管理规定;五是检查村卫生所药品储存情况、药品验收记录、月检查记录、温湿度记录等相关记录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六是检查集贸市场有无闲医游贩;七是按照《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第一批药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食药监〔2015〕144号)和国家、省、市食药监局有关药械监督检查文件要求,现场快速检测筛查55个批次,发现可疑药品2个批次,并对2个批次可疑药品抽样送检,全部完成药品抽检18个批次;八是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第二阶段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质量公告》(云食药监信函〔2015〕426号)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偏远农村经营使用单位,查看是否存在经营使用不合格产品,并对企业的制度建设,药械购进验收、票账物一致性、产品可追溯性、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九是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召回涉事药品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6〕6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违法生产精制冠心片的通告》(2015年第109)、《关于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产品风险的通告》和《关于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核查相关药品召回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75号),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核查,未发现文件中所列产品。(李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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