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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前往四川省广安市,护送身患重病的四川籍求助人员蔡某返乡。 蔡某系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人,患病之前在新平县戛洒镇南恩批发市场内经营卤猪肉生意。2016年1月25日下午,蔡某突然晕倒在戛洒镇南恩批发市场内,旁边群众拨打急救电话,被救护车送入新平县医院,经CT检查诊断为脑出血。蔡某送到医院时已昏迷不醒,大小便失禁,身上无任何证件和其他物品,也无亲戚和朋友陪同。由于出血量大,病情严重找不到亲属,如不实施手术,将有生命危险,医院请示主管部门后,于当天晚上对蔡某进行手术治疗。经过二十多天的治疗,蔡某神志清楚,能进食,但不能言语,遗留右侧肢体瘫痪,需长期康复训练才能恢复。 蔡某入院后,医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民政局作了报告。经新平县公安局和民政局多方查找,查实了蔡某的户籍所在地,并与其亲属取得联系。经了解,蔡某家中只有年迈的父母,没有其他亲人。父母由于年纪大,无法前来照顾护理。 新平县民政局及时将情况汇报给玉溪市民政局。经市局工作人员与当地民政机关取得联系,当地民政机关同意接收安置蔡某。在征得市局同意后,新平县民政局组织公安、民政、医院工作人员用救护车将蔡某护送回了千里之外的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的家里。(罗永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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