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序有力推进营改增工作进程,配合新平国税局做好营改增过渡工作,新平县地税局将于5月1日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进行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4月25日,新平国税局副局长杨家福携国税局营改增工作组及其系统服务单位至地税局服务大厅交付增值税发票,并安装配置了代开增值税发票所需税控专用设备——金税盘。

新平国地税局结合实际情况于地税服务大厅设置两个增值税代征和增值税发票代开窗口,安排两名地税人员配合代征代开工作,由其系统服务单位对服务大厅人员进行增值税发票代开操作培训。地税局代开发票窗口为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统一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先税后票,确保程序正确,过程不出遗漏。代开增值税发票过程中,国地税两部门的增值税代开发票信息要确保一致统一,地税局代开发票窗口通过实时或定期将已代开增值税发票信息传输至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而国税局在做登记和发票发售后,需将领用的发票信息写到税控盘上,定期核查并及时对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录,确保双方系统的信息同步。
目前,地税服务大厅两个窗口已安装金税盘,代开增值税发票窗口的人员配备以及增值税发票代开操作培训也已完成,国税局信心中心和地税局科技信息股的工作人员将随时待命,做好系统的安装及维护,为5月1日的到来铆足干劲,确保新平地税代征增值税工作上线成功。
办公室/周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