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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2016年度在建水电站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大检查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6-05-20 00:05   点击率:62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电站建设工程2016年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6〕254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重要设施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新水防汛〔2016〕1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安发〔2016〕5号)文件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制定了《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28日,对全县在建水电站进行了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采取看现场,查档案,问员工的方式,共检查了14个在建水电站。检查中做到每个电站必到,每个环节必查,每个隐患必改,确保安全检查不走过场,隐患整改不留死角。通过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问题及隐患76项,涉及10个水电站。除了4个水电站管理相对规范,未发现明显安全隐患外,其余10个水电站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其中在建小水电站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电站安全责任人(业主)对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学习宣传不到位,相关学习记录不全;三是防洪度汛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四是日常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不全;五是危险区域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六是引水渠上方边坡塌方严重,且有进一步塌方的可能,极有可能造成引水渠堵塞,导致河水下泄,伤及村庄及群众;七是道路不畅通;八是机房所处河道汛期有可能发生严重洪水灾害;九是对重点隐患部位监控不到位;十是排水沟不通畅;十一是应急物资及劳动保护用品不足;十二是员工工伤、意外保险覆盖面不全;十三是无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过应急演练;十四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通过此次大检查发现,部分在建小水电站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产不足,电站安全隐患较多。特别是一些外地业主,安全责任人(业主)长期在外,对电站的安全管理严重缺位,防洪度汛及安全生产隐患突出。

  为确保今年汛期安全度汛,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县发展和改革局对10个在建水电站安全责任人(业主)签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共提出整改要求74项,要求各电站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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