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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强化和规范我局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及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2016年6月3日,我局组织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等参与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干部职工对《云南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和《云南省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进行了重新学习和梳理。 学习以如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评分工作为主要内容,由副局长赵雪艳同志结合历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对审计评价基本规定、程序规定、评价指标及分值设定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经济责任审计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审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多种方法,同时强调,经济责任审计要从传统的定性评价转变为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量化打分;要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转变为以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的“四权一廉”审计为主。 通过学习,参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评价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思路和新要求。今后工作要以这次学习评价办法为契机,严格按照要求,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和业务技能,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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