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作为2016年重点立项督查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不懈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15〕106号),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工作,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2.认真编制经费预算。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文件要求和这次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2016年县级财政列入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预算50万元。 3.成功举办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为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效开展积累了成功的经验,达到预期效果。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布标,发放、粘贴宣传画,《致普查对象一封信》,利用村(社区)电子屏滚动屏播出农普宣传口号,依托电视、广播、网络、微信、QQ等进行宣传。 5.全面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根据普查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913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较强,熟悉本地情况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其中:普查员691名,普查指导员222名。 6.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业务培训。一是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业务骨干2位同志于6月19日至23日在楚雄州武定县举办的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启动暨业务培训会。二是9月11日-14日县农普办5位业务骨干参加了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三是按照玉溪市农普办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乡镇农普办业务骨干24名,县级农普办业务骨干5人,共计29人11月7日-12日参加了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暨PDA操作培训班。四是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11月21日-25日县农普办组织了由每个村委会1名副主任和1名普查员,每个乡镇(街道)5名业务骨干及县农普办全体人员共计340余人参加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及PDA操作培训。 7.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会。为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分管农普工作副乡镇(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农普办主任及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会,认真总结前期农普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安排部署下步农普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8.认真做好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工作。按照普查方案和工作实际,全县共划分普查区123个,普查小区706个。 9.认真做好普查物资分发工作。按照各乡镇(街道)乡村户数、普查区、普查小区分布情况,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首批普查物资分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