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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在市工信委的指导下,切实履行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执法检查,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现将2017年一季度煤矿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安全监管情况 (一)煤矿安全事故。一季度,县域内未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监管执法情况。一季度,共开展各种形式的煤矿安全执法检查4矿次,矿井检查率达100%,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6人次。下达执法文书9份,查出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9条,完成整改9条,隐患整改率达100% 。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消除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有效杜绝了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煤矿企业签订煤矿安全责任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管理“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按上级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安排好春节放假期间值守工作;三是督促企业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四是按照《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新平县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新安办发〔2017〕2号),督促煤矿完成煤矿全面安全“体检”自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全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基本要求进行整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认真按照“证照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培训到位、措施得力”的总体要求,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加大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技术学习、教育、培训和复训力度,确保全员持证上岗。严格要求煤矿证照年检、安全评价、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严格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审批备案,认真监督检查矿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三)加强监督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现场检查和监管,按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好每月一次的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各项活动。 (四)加强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督促煤矿做好全面安全“体检”自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五)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管,努力改善从业人员的作业环境,最大限度减小职业危害,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加强应急救护救援体系建设。督促戛洒镇和煤矿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比里河煤矿年内至少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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