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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玉溪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新平县积极减免国有房产租金。 一、完成情况 新平县县属国有企业为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成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屋并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房租减免,减免期限为2020年2月1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县属8户国有企业采取延长租期或者退还租金的减免方式共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90户减免房租2335808.63元。 (一)新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租经营性房屋和场地面积共8431.47㎡,符合减免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9户,应收租金为750000.00元,实际减免金额 504418.49元。 (二)新平县双扶服务公司出租经营性房屋和场地面积共5656.66㎡,符合减免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户,应收租金为1001196.79元,实际减免金额870128.15元。 (三)新平昆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出租经营性房屋和场地面积共782.58㎡,符合减免政策条件13户,实际减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3户、减免金额 132034.10元。 (四)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出租经营性房屋和场地5853㎡,落实减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户,减免金额 45000元。 (五)新平昌芪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减免政策条件1户,实际减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户、减免金额 7000元。 (六)新平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减免政策条件10户,实际减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户,减免涉及面积11154.7㎡,减免金额共计 297144.48元。其中:个体工商户3户、中小企业7户;涉及面积个体工商户1102.16㎡、中小企业10052.54㎡;减免金额个体工商户115846.58元、中小企业181297.9元。 (七)新平县城镇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障性住房开发分公司符合减免政策条件33户,实际减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3户,减免涉及面积5873.43㎡,减免金额共计 444444.61元。其中:个体工商户31户、中小企业2户;涉及面积个体工商户5238.74㎡、中小企业634.69㎡;减免金额个体工商户377777.95元、中小企业66666.66元。 (八)新平县城镇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排水分公司符合减免政策条件7户,实际减免的个体工商户7户,减免涉及面积244.3㎡,减免金额共计35638.8元。其中:个体工商户7户;涉及面积个体工商户244.3㎡;减免金额个体工商户35638.8元。 二、典型做法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房租减免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压实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为应对2020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各企业通过LED电子屏、电话、QQ群、微信群等各种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国家、省、市、县对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落实,及时召开董事会研究决策,现场决策,及时落实。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落实减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延减免,确保政策及时有效惠及民生。县国资委与各企业主动做好政策对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和政策效应,切实做好阶段性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费政策落实工作,准确、全面掌握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人员及时摸底排查符合减免条件的中小企业,及时落实政策。 (三)统一组织、明确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各企业明确由相关部室负责落实涉及公司国有房产租金政策服务工作,其他部室配合协调,完善减免手续,准确做好数据统计和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做到底册清、数据实。要求对租户实行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政策、签订协议,及时生效,让租户切实享受免租政策。 (四)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减租。因租户以于减租政策前就已签订协议支付房租,在落实减租政策时积极与租户协商,除即将到期不愿继续承租的租户是采用退还租金的方式外,其余采用租期顺延的方式减免房租,完成与承租户补充协议的签订。不仅将房租减免政策落到实处,也确保一定时间内不会面临房租涨价的问题,缓解了租户租金压力。 (五)成效明显。面对疫情的影响,通过减免国有房产租金的形式用“真金白银”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健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压力和负担,并取得了预期效果,有效提升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对疫情扰动的生存能力和发展空间,优惠政策充分惠及广大商户,进一步激活了市场的发展活力。目前,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租户没有出现倒闭、停工、停产、大量辞退用工人员等情况,达到了扶持政策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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