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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以来,新平县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办理工作,全面加强问题整改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快速推进整改工作。截至4月22日,新平县共收到4件转办件,其中立行立改3件、限期整改1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2件。 4月18日,新平县接到转办件反映: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原生猪定点屠宰场,于2019年6月就因排污问题被吊销屠宰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至今仍在营业,还存在废气和屠宰污水直排的问题。 新平县相关部门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发现该屠宰场脱毛水采用土灶烧柴加热,手工脱毛;屠宰废水经8个废水沉淀池(总容积约100立方米)沉淀后外排;屠宰产生的粪便堆存在一个收集池内。检查时,该屠宰场屠宰14头猪,场区有异味,屠宰废水经沉淀池后外排,废气和屠宰废水直排的举报情况部份属实。新平县相关部门当即责令企业依法、有序关闭该屠宰场,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责令该企业拆除屠宰加工设施设备和待宰圈舍等设施,开展场内污水清理和场区消毒。截至4月22日,设施设备拆除工作和粪污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此外,为保障扬武镇正常肉品市场供应。新平县积极沟通协调,从县城进行肉品配送,切实满足当地群众的肉品供应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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