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平甸乡、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流动科技馆”云南玉溪巡展新平站系列活动的通知》(新办发电〔2016〕26号)通知精神,经县妇联、县科协、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文广体局、县文联共同研究,决定于3月7日—10日在小花园举办新平县第二届家庭花卉盆栽创意大展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妇联、各单位妇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参赛作品请务必于2016年3月5日17:30前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新平县家庭花卉盆栽创意设计大展赛方案
2、新平县第二届家庭盆栽花卉创意大展赛报名表
新平县妇女联合会 新平县科学技术协会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平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新平县总工会 新平县环保局
新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2月29日
新平县第二届家庭盆栽花卉创意大展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花样生活·别样精彩。
二、大赛宗旨:提高县民爱国爱家,保护生态环境,绿化家园,美化生活的生活理念;提高县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大赛口号: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新平。
四、大赛内容:家庭盆栽花卉展览、评奖及表彰。
五、参赛对象:新平县辖区的所有公民,不分年龄均可参加。
六、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以家庭为单位报名参展参赛,不限参赛作品,以室内盆栽花卉为主;
2、不得使用国家级保护植物;
3、花卉作品参展期间不得施带有臭味或其他异味的肥料;
4、参展盆景请用细线挂上标签,注明作品名称、参展者姓名、地址、栽种时间;
5、展示期间花友积极配合养护。
七、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县妇联 县科协 县总工会 县住建局
县文联 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 县环保局
2、承办单位:县文化馆
3、协办单位:桂山街道妇联 古城街道妇联 平甸乡妇联
县直机关企事业各妇委会
4、领导小组:
顾 问:邱治铭 县兰花协会会长
组 长:李艳红 县妇联主席
副组长:高明生 县科协主席
方红萍 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党支部书记
刘 勇 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何建安 县文联主席
锁庭文 县住建局党支部书
马艳红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树芸 县科协副主席
卜艳玫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普国富 县妇联办公室主任
马 丽 县科协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高 丽 县文联办党支部书记
管海燕 县环保局妇女主任
张 燕 县文化馆馆长
刘 琦 县美术家协会理事长
普思元 县文化馆职工
龚文生 县住建局城区园林管理所计师
李海英 县住建局妇女主任
徐 莲 县总工会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钟新蓝 桂山街道妇联主席
杨 萍 古城街道妇联主席
李凝冰 平甸乡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联,由马艳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普国富、马丽、张燕、张瑞华、刘琦、高丽、管海燕、徐莲、李海英、普思元、钟新蓝、杨萍、李凝冰、龚文生、马艳芬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八、作品评审与表彰:为体现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大赛将由各部门推荐专家组成的评委会对作品进行打分评审,经大展赛组委会审批后进行颁奖。
奖项设置:作品分一般花卉类、多肉类、盆景(吸水石盆景、旱盆景和树桩盆景等)共三类,每一类分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20名。
金奖设置:金奖800元/名,银奖600元/名,铜奖400元/名,优秀奖奖金200元/名。
设组织者奖10名,奖金200元。
九、评分标准(评分表):
作品名称 | | 参赛者 | | 栽培时间 | |
花卉名称 | | 作品序号 | |
项目 | 基本长势 | 40分 | | 评委 签名 | |
色泽 造型 | 20分 | |
和谐配盆 | 10分 | |
命名立意 | 10分 | |
独具匠心 | 15分 | |
附加分 | 5分 | |
|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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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相关部门职责:
科协:负责花展比赛奖金和证书。
妇联:负责花展活动的组织、动员、协调、布展工作及支付相关费用等工作。
总工会:负责花展活动的组织、动员和拨付相关费用。
文广体局:负责花展活动的指导、布展、摄影、宣传及相关经费工作。
住建局:负责花展活动的指导、场地协调及相关费用。
环保局:负责花展活动的指导并承担相关费用。
文联:负责花展活动的指导、照片收集整理、出版宣传画册及相关费用。
十一、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3月5日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报名地点:
1、地点:县妇联(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
2、联系人:马艳红、苏琦 电话:7011224。
3、QQ群:346979573(哀牢山基因库)
十三、展出时间:2016年3月7日—3月10日。
其中:布展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8:30—11:30;
送展时间:2016年3月7日下午 2:30—5:30;
评审时间:2016年3月8日上午8:30 —11:30;
颁奖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10:00 —11:30;
撤展时间:2016年3月10日下午4:00—5:30。
展览地点:小花园
十四、相关事宜:
1、主办单位各推荐一名评委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于3月7日早上8:30到小花园参加布展。
2、本次大赛相关事宜由县妇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