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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完成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6-10-31 00:10   点击率:170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尽快完成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新政告〔2016〕7号

  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8月正式启动,为推进项目建设,新平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30日通过在新平电视台电视通告、粘贴纸质通告等方式就该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相关事宜做了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推进顺利,但全县辖区内仍有100余冢需搬迁坟墓无人进行登记,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再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6年11月10日前完成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规划控制区所有坟墓搬迁。涉及区域:桂山街道亚尼社区居民委员会、太平社区居民委员会、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五桂社区居民委员会、凤凰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所涉搬迁坟墓墓主亲属在迁坟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坟墓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迁坟登记等相关事宜,并尽快完成坟墓搬迁。

  三、在2016年11月10日24:00未完成登记和搬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由坟墓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拍照、编号、建立现状档案资料后统一进行搬迁。

  四、坟墓搬迁相关政策按照《关于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新政告〔2016〕5号)文件执行,详情可向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相关村社区咨询了解。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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