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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玉组发〔2016〕6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面向全县党员征集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至少1篇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 二、征文方式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街道)本单位学习全会精神征文活动,并向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推荐优秀文章,综合组收集汇总后择优在《玉溪日报》等市级媒体和有关刊物刊发。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单位结合单位情况分别推荐报送县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请于 12月8日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方式: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7011777 邮 箱:xpzzb1 @126.com 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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