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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2016年12月22日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2017年1月3日至7日在新平县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期5天。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三、列席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和协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四、协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五、协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协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八、通过《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九、通过《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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