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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来源:新平县 时间:2017-04-01 10:04   点击率:102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安排,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请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责任制;并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5:00前将值班表上报至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值班电话:7011101、7019428(传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7011521、7013885(传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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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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