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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挂包帮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1-17 07:11   点击率:655打印】【关闭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挂包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以来,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苦干实干,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脱贫目标任务仍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挂包帮单位在落实帮扶工作中仍存在时紧时松、注重形式、工作不够深入扎实,帮扶责任落实不力,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痕迹材料缺失等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精准脱贫百日攻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消除贫困,2018年巩固提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到今年完成脱贫摘帽既是硬性任务,更是政治责任,必须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各挂包单位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考核的“695”指标要求,对标对表,落实完善精准帮扶各项措施,突出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直过民族脱贫等项目的加快推进和教育卫生等帮扶措施落实,完善档案材料,确保攻坚战役取得胜利。

为促使各部门各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深入扎实有效开展,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挂包工作的总体任务要求

按照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平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1746号)、《新平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重点村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新办通〔201765号)、《新平县脱贫攻坚行业帮扶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1726号)、《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行业(部门)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新扶组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及95日全县召开的“挂包帮转走访”责任压实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的扶贫责任,开展好单位挂包村及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二、对照各挂包单位的具体责任清单,切实抓好落实

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调整后,我县共有288个市县乡单位3039名干部参与挂包结对帮扶工作。其中县级有挂包联系村任务的单位75个共挂包联系63个行政村。党员干部共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316111153人。各挂包单位要认真研究安排帮扶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位帮扶干部,把措施办法细化到每个村组、每一贫困户。各挂包责任单位、各帮扶领导干部要自觉主动接受乡镇(街道)的统筹,做到所有工作、政策、进度步调一致;做到结对帮扶全面到位,并对标全年目标,细化帮扶对象脱贫措施,建立台账、清单到户,帮到点子上,扶出成效来;按照云南省“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任务清单内容,实现无缝对接。确保20172个贫困乡摘帽,7个贫困村、出列2169户贫困户7604人脱贫。

(一)围绕贫困户“两不愁”开展帮扶

要围绕2017年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实现3200元以上的要求,积极帮助贫困户落实一户一策的产业发展方案,如养猪、养鸡、种植蔬菜的,要协调帮助其引种引苗及做好后期指导服务工作。宣传引导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用于产业发展,引导贫困户参加技能培训并外出务工等,使其有持续性项目支撑和稳定收入。要确保贫困户家庭有必需的口粮,不能出现饥饿情况。要确保贫困户家庭有四季衣服,特别是要有寒衣寒被,确保安全过冬;要能喝上卫生达标的饮用水。

(二)围绕贫困户“三保障”开展帮扶

1.住房保障。围绕“贫困户有安全住房,无住CD级危房”的要求,联系村扶贫搬迁点、集中安置点、零星农危改工程必须于20171220日前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公建部分于20171231日前完成,政策补助及建房面积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要按照入住条件要求和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控制贫困户建房举债,帮助贫困户解决搬家入住的家用必需品。

2.就学保障。做好贫困户子女就学思想工作,配合乡村、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宣传落实好贫困户子女就学资助政策措施,不能因就学困难影响脱贫任务。

3.医疗保障。确保贫困户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按要求达到健康扶贫30条的所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三)围绕贫困发生率及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开展帮扶

确保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被抽查村漏评率、错评率控制在1以内;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道路硬化、通电、通广播电视、网络宽带、卫生室建设、公共活动场所及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万至5万元以上。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和跟踪问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的扶贫责任,开展好单位挂包村及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从12月初起,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扶贫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督查工作不打招呼,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察暗访、质询谈话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履行扶贫责任,开展单位挂包村及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监督执纪和跟踪问效结果的运用。

(一)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及时成立帮扶工作小组。有挂包联系村任务的单位要采取成立挂包工作小组的形式,抽调精干人员,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村组、农户扎扎实实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没有挂包联系村任务但有干部结对帮扶任务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挂包帮扶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帮扶工作,并于1120日前,将单位成立帮扶工作小组的情况报县联席办。

(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于1130日、1215日、1230日将单位开展帮扶工作的情况报县联席办。

(四)县联席办要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帮扶工作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如帮扶工作职责履行不力,导致所挂包联系的村和贫困户达不到上述“两不愁三保障”考核指标要求的,将给予问责通报。凡被通报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将在2017年综合目标考核中视情节给予扣分。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开展挂包工作的各种痕迹资料,并加大对帮扶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力度。各单位帮扶工作小组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完善村档、户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协调抓好贫困户信息录入,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录入工作任务。

县联席办联系人:胡志德

联系电话:7011786

邮   箱:xpxp@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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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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