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度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18 21:09   点击率:101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34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县级机关事务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拟订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机关资产、公共设施设备、办公用房清查登记、维护管理、处置调配等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管理服务;负责县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绿化卫生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有关工作;负责县级机关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抓好理论学习,重点学习贯彻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中心全体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思想,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

3.继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不断强化保障公务出行,加强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继续做好办公用房统计、调剂工作,优化机关办公环境。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节能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确保2022年全县40.00%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持续做好县处级异地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管理。

4.着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抓好会议服务、水电维修服务、房屋维修服务工作,对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勤查勤修勤保养,确保管辖范围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水、电的正常供应。加强电梯、消防等大型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努力把各项服务做到细致、周到、热情、优质、高效。着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常态管理落实安全检查等各项管理制度;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稳控工作,确保机关办公区秩序井然。着力优化机关环境。进一步搞好办公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优化工作环境,提升机关形象。

5.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后勤保障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离休0人,退休0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4,353,326.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3,326.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02,954.11元,下降2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2,954.11元,下降21.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353,326.42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135.31元,占总支出的70.91%;项目支出1,266,191.11元,占总支出的29.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02,954.11元,下降21.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4,010.79元,下降27.04%;项目支出减少58,943.32元,下降4.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人员调动因素影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7,135.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0,085.69元,占基本支出的4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7,049.62元,占基本支出的56.59%。

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144,010.79元,下降27.04%,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人员调动因素影响。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191.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2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县级五个集中办公区域管理服务经费支出1,107,614.06元,主要完成县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后勤保障工作,坚持“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原则,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更加有序、更加舒心的县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秩序。以规范安保服务行为、提高日常服务质量为目的,提升行政办公区域后勤服务水平和质量,打造整洁办公环境,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公务用车中心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专项经费支出23,6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年使用运维费、中心公务用车终端运维服务费,保障公务出行。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根据“全省一张网”平台建设要求,车辆全部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并通过平台系统对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继续实施线上操作,线下总结流程一体化,通过公务用车易APP系统,实现公务用车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派车及短信提醒,使公务用车管理流程高效、严谨、统一,实现管理模式更加人性科学、管理方式更加先进智能、管理手段更加方便快捷、管理平台更加稳固牢靠。使县级公车平台安全、高效运转,保障县级以上重大公务活动出行等;

3.公务用车租赁专项经费支出0.00元。为充分利用社会化保障公务出行,充实县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车辆服务供给,积极发展适应公务出行的社会化、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鉴于全县公务用车数量少,无法满足正常公务活动,且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问题,为保障全县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并将此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整合全县公务用车,积极适应公务用车出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县级公务用车安全、高效运转,保证县级以上重大公务活动正常出行;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专项经费支出89,417.05元,主要用于购买2辆公务用车,保障县级领导公务出行,保证正常公务用车需求;

5.办公设备采购经费支出45,56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激光打印机1台,商用台式电脑4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办公桌6张,沙发1组,书柜1套,茶几1张,转椅6张,茶水柜1个,文件柜3个,保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3,32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02,954.11元,下降21.65%,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7,74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5%。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66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72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1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9,93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8,341.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9,075.6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9,93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8,341.40元,此经费为年中新增预算,无年初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9,075.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9,486.05元,增长218,635.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8,341.4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075.65元,增长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69.00元,增长461.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2022年新购置2辆公务用车,其他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车辆维护费用逐年增高;另一方面2022年接待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7,417.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8,341.40元,购置车辆0辆,增加28,341.40元,增长100.00%增长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12月新购入车辆保险及落户费用,因2022年资金不到位,车辆购置费用预计2023年支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9,075.65元,增加61,075.65元,增长6.88%,增长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车辆维护费用逐年增高

2022年末车辆保有量为0减少29下降100%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9月根据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及2022512日第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52次会议精神,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29辆)及其他固定资产划转至新平县振兴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导致2022年末无公务用车保有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7.00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察调研、监督检查、企业商务接待、民间团体组织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0,180.28,其中,流动资产39,526.03,固定资产30,654.2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180.2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654.2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340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022年度决算
下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