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1-05 17:11   点击率:8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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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地方立法权限,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草案。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监督标准定额、招投标工作。起草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检测等建筑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乡镇(街道)公厕改造建设和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他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文件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稽查职责。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执行。

9负责城市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城市供水、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1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服务中心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离休0人,退休18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新平县县城市政和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新平县厨余垃圾末端处理已建成运营;新平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完成招标工作;完成新平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的超长期国债和中央预算内申报工作。

2推进美丽乡镇建设,持续提升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整治工作,农村危房改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发力。

3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审核发放2024年度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推进中。

4切实做好保交楼工作,制定出台《新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5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开展建筑市场行业专项检查3次、农民工工资实地检查4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7次。

6其他重点工作。如城市管理、节能减排、建筑业、房地产业、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都按行业规划完成的年度目标任务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63,721,48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721,480.42,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7,020,097.11元,增长49.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020,097.11元,增长49.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新增下达上级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农危房改造贴息贷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及YXZW债券资金等。2.新增县级预算资金:国企化债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棚户区和西片区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3,721,480.42。其中:基本支出6,667,743.01,占总支出的2.53%;项目支出257,053,737.41,占总支出的97.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020,097.11元,增长49.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9,878.32元,下降8.76%;项目支出增加87,659,975.43元,增长51.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新增上级资金支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农危房改造贴息贷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及YXZW债券资金等。2.新增县级预算资金支出:国企偿债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棚户区和西片区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等。以上均为财政拨款预算,故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67,743.0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15,725.10元,占基本支出的9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2,017.91元,占基本支出的5.28%。人均情况:办公费人均支出2,304.04元、水费人均支出257.14元、电费人均支出218.64元、差旅费人均支出185.11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257.79元、工会经费人均支出778.95元、福利费人均支出14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053,737.4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610,000.00

1县住建局总支及退休支部党建项目经费6,915.99元,主要用于单位党建工作的相关费用支出。

2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经费48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项目运营费及银行本息资金

3新平县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工作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开展项目工作经费

4新平县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资金贷款本息项目经费4,416,195.98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项目贷款还本付息

5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新平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燃气管道老化改造项目可研编制费和方案编制费

6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专项资金21,817,7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项目运营费及银行本息资金

7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补助资金87,10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8新平县大道延长线改扩建项目债款项目经费6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新平县大道延长线改扩建项目借款

9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专项项目经费2,022,6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项目运营费及银行本息资金

10新平县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20162022年度)项目经费56,715,269.44元,主要用于西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支出责任

11玉溪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县老城片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借款本息支付项目经费3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城片区还本付息

12新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专项资金56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13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平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经费30,0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

14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新平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经费311,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

1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新平县老旧小区改造(老农经局等3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6,0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老旧小区改造(老农经局等3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6新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农经局等3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5,66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老旧小区改造(老农经局等3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7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新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费2,89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18玉溪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县老城片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借款本息项目经费38,790,133.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城片区还本付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193,477.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27%。与上年相比减少70,507,905.33元,39.90%完成年初预算的302.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6,915.9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完成年初预算的3,020.57%其中: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915.99元,主要用于支付党刊等党建经费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运营费)。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新增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建设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运营费)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0,89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完成年初预算的64.57%。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6,298.2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8.9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库款不足,没能全额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29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5%。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7,422.2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4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5,405.2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24.33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增医疗等保险费用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447,88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6%,完成年初预算的391.31%。其中: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5,726,882.9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临聘人员工资、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816,195.98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预算内前期新平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新平县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资金贷款本息项目经费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1,904,803.00,主要用于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新平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新增下达上级资金: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以及YXZW债券资金等。2.新增县级预算资金:国企化债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西片区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956,4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6%完成年初预算的286.14%。其中:

“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36,0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溪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平县老城片区改造项目资本金借款本息;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6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341,8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住房租赁补贴;

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支出31,72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老旧小区改造(老农经局等3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2,89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38,67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新增下达上级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危房改造贴息贷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2.新增县级预算资金:棚户区建设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82,250.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79.59元,增长16.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00,决算为72,454.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09%,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9,7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91%,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43.59,增长1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00元,下降0.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4.00元,下降0.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支出决算为82,250.97,完成年初预算的94.5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79.59元,增长16.8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7,000.00,决算为72,454.97,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9,796.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单位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审核支出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因为单位严格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943.59,增长1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00元,下降0.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4.00元,下降0.6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规范审核支出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同时严格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人居环境改造、城市更新改造、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及县外单位办案、协助及调研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017.91比上年增加8,146.43,增长2.37%主要原因2024年将编外人员工资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至劳务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82,250.97元,办公费87,553.38元,水费9,771.20元,电费8,308.36元,劳务费56,100.00元,差旅费7,034.00元,工会经费29,600.00元,福利费5,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6,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889,439,939.22元,其中,流动资产64,152,430.46元,固定资产1,491,973.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23,795,534.8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29,619.7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77.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377.0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333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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