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5.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新平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积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新平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新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县发展战略,建设“健康新平”。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全县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新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新平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新平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规划及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综合股、公共卫生综合股、健康促进股、人口家庭管理股、规划财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年内完成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二期、玉溪托育服务园新平分园项目主体完工;启动漠沙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投入85.00万元完成1个村卫生室新建及7个村卫生室的改造任务。 2.全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为辖区居民健康保驾护航。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完善档案信息化,逐步规范档案管理使用;对全县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危害;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及时掌握我县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调整干预策略;加强全县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基础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公众公共卫生安全。 3.加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重点做好艾滋病防控、计划免疫项目、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饮用水监测、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等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各级财政投入补助资金,补齐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足资金,补助村卫生室确保乡村医生待遇不减少。 5.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6.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及时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优免特补、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手术后遗症补助、计划生育手术费补助、争取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保障计划生育流动人员管理员。 7.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通过合理使用春节、敬老节慰问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尊重与包容老年人,切实关心帮助老年人,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开展“敬老月”,孝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树立和表彰“三奖”代表和“送清凉”“送温暖”“送光明”等活动,塑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社会人文环境。 8.继续推进爱国卫生和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工作,保障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复评与“美丽县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基层党建有机融合,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成效和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723人。在职实有7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46人,财政差额补助264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2人。 车辆编制33辆,实有车辆43辆,超编10辆(超编10辆属于医疗机构供养)。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26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40.6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7,821.7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8,610.78万元对比增加1,651.69万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925.27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557.79万元,而政府性基金减少2,831.3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40.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40.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4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3,346.79对比减少906.10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经费,七个专项补助经费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262.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44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1.93万元,与上年9,353.00万元对比增加458.93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628.76万元,与上年1,162.42万元对比增加1,466.34万元,增长126.15%,主要原因是医疗救治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防控项目专项、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专项、医共体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补助、乡村医生补助专项、防治艾滋病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支出增加而形成的。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3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项目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0.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15.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946.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0.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死亡职工抚恤金; “2100101行政运行”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14.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职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100201综合医院”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970.04万元,主要用于县医院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86.3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医院支出;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99.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54.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机构支出; “2100302乡镇卫生院”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629.9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36.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33.48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18.6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58.24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38.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54.5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52.92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33.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44.39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及生育支持项目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24.5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鼓励生育2孩一次性补助等;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6.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369.6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284.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18.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2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健康保障工作项目支出;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500.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2024年预算安排668.0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50万元,较上年减少16.20万元,下降11.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万元,较上年减少3.70万元,下降74.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163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了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8.20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万元,下降9.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20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万元,下降9.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 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乡村医生补助专项 绩效目标:通过对在岗乡村医生和退养乡村医生补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村卫生室的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二)重大公共卫生防控项目专项 绩效目标:完成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0.00%以上;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工作,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县人民医院对乡镇转介到患者治疗成功率不低于90.00%;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完成心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项目;完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最大限度促进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三)预防性体检费成本补偿 绩效目标:做好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有序体检、集中办证、免费办理”的原则,对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等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预防性体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规范健康检查行为,保证健康体检质量。 1.对符合条件人群进行免费体检,向社会公开检查项目,参与免费体检人员对项目满意度高。 2.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者提供有效、便利的健康证办理渠道。 3.增强公共服务、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素质,提高行业安全性。 4.营造各行业积极参加预防性健康体检的良好氛围,预防、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全民生活质量。 (四)老年人健康保障工作项目 绩效目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17〕13号)精神,2024年完成:春节、敬老节慰问全县120人次困难、空巢和失能老年人,所有百岁老年人(2022年共10名百岁老年人、2023年敬老节达20人);印制老年人管理宣传材料420份,做好老年健康管理工作。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项目 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提高统筹能力,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振奋精神,担当作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精准管控,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努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完成:过渡期县城、戛洒、扬武疫情防控产生费用718.44万元的支付工作。 (六)计划生育奖优免补补助 绩效目标:监督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完成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家庭应兑全兑,保障社会安定,稳定计划生育奖优级免补家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人数为4,632人、新农合补助人数为12,075人等工作任务。 (七)新平县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及生育支持项目 绩效目标:监督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完成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家庭应兑全兑,保障社会安定,稳定计划生育奖优级免补家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生育二孩一次性补助980人、三孩补助180人、育儿补助116人、婴幼儿意外伤害保险2,000人等补助兑现任务。 (八)新平县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项目 绩效目标: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办发〔2017〕31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目标:1.春节走访慰问贫困党员3人次;2.上半年完成离退休党员培训会议2次;3.“七一”建党节前完成贫困党员慰问3人次;4.12月31日前完成退休支部书记、委员的交通费发放及全年的党员培训工作。 (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绩效目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90.00%;电子档案建档率≥90.00%;健康档案合格率≥90.00%;台账更新率100.00%。 2.健康教育服务:县级年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完成率100.00%;健康教育人群覆盖率≥75.0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养成率≥25.00%。 3.预防接种服务:建卡、建证率100.00%;以乡为单位疫苗接种率≥95.00%;儿童个案基本信息录入完整率≥90.00%;疫苗接种信息完整率≥90.0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99.0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8.0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1.00%;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91.00%;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青少年近视率逐年下降。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系统管理率≥90.00%;早孕建册率≥91.00%;产后访视率≥99.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建档率95.00%;健康管理率≥75.00%。 7.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目标为28,179人;18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100.00%;规范管理率≥80.00%;人群血压控制率≥50.00%;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目标为5,550人、开展高危人群首诊测血糖服务,高糖人群检出率≥4.60%,规范管理率≥80.00%、人群血糖控制率≥50.00%。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目标为1,558人;规范管理率≥85.00%;面访率≥85.00%;体检(包括辅助检查)率≥85.00%;复诊率≥90.00%;在册患者服药率≥90.00%;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65.00%;精神分裂症患者服药率≥85.00%;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65.00%;政策知晓率≥80.00%;档案规范率100.00%;随访规范率≥95.00%。 9.全人群结核病症状筛查率0.20%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00%以上;规则服药率90.00%以上。 10.0至3岁幼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00%;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00%,记录表完整率≥95.00%。 1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100.00%;有效证件号准确率100.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及时报告率100.00%;正确填报传染病病例信息,登记记录与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直报系统信息一致性与完整性100.00%;传染病调查处置率。 (十)新平县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持续加强爱卫管理、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严管市容环境卫生、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狠抓病媒生物防治、保障市民食品安全、防控传染性疾病、做好社区卫生与乡镇辖村卫生等九方面工作,着力营造“文明卫生、生态宜居”城市形象,确保顺利通过复审。2023年3月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收集整理2021和2022年国卫复审资料,并装订归档,2023年7月完成上半年工作资料并整理装订归档;2024年1-12月开展户外及小区宣传栏宣传;2024年3-10月完成病媒生物统一消杀两次。 (十一)卫生监督项目补助 绩效目标:本次申请卫生监督项目补助经费19.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100件、重点场所抽查任务100件、日常监督检查300件及配合乡镇完成卫生乡镇的建设工作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合计5.20万元,打击非法行医举报数10件供计划1.00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办公经费3.00万元,完成政府采购8.88万元。国家双随机抽检、重点领域检查等检查率达95.00%以上。预期效果:1.通过项目实施,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及应急能力,促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任务的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框架;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综合改革力度,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进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努力建设统一、专业、高效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和执法监督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有效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卫生事业发展。2.以戛洒镇、扬武镇和建兴乡顺利通过市级国家卫生乡镇初评为目标,对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有效解决环境卫生管理难题,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配合戛洒镇、扬武镇和建兴乡负责重点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资料收集和现场检查指导等具体工作,确保三个乡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 (十二)重大公共卫生防控项目专项补助 绩效目标:用683.08万元资金完成上级下达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精神疾病和慢性病防治和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任务,具体为: 1.完成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0.00%以上; 2.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工作,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县人民医院对乡镇转介到患者治疗成功率不低于90.00%; 3.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完成心血管疾病筛查与干预项目; 4.完成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最大限度促进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74万元,差旅费2.50万元,电费1.16万元,水费0.90万元,邮电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1.30万元,工会经费4.48万元,福利费2.80万元,车辆运行费5.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万元,增长6.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保障水平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24,72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51.24万元,固定资产47,283.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844.95万元,无形资产4,624.61万元,其他资产823.9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491.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47.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1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8项,账面原值186.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4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61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