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4 15:09   点击率:64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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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业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的管理服务。负责药品和耗材采购经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分析以及医疗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

2.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参保率达98%,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最大限度扩大基金规模,增强持续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参保要应保尽保、基本医保要到位、大病保险要倾斜、医疗救助要做牢、医疗成本要控制、经办服务要便民”的目标,做实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

2.时将谈判抗癌药品纳入药品采购目录,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抗癌药品是价格昂贵的救命药。按照国家、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将抗癌药等谈判药品纳入药品采购目录,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采购。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加强管理,及时解决抗癌药品采购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把好事办好,切实降低参保患者的用药负担,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3.增加慢性病进药店购药定点数量,继续扩大便民成效。在总结2019年的慢性病进药店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完善服务协议,加强监督管理,根据需要适时适当增加慢性病定点药店的数量。

4.加大智慧医保推进力度,创新电子社保卡扫码支付等便民惠民产品。加大电子社保卡的使用频率,更好的推进互联网加医保服务体系建设,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就医购药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大手机智慧医保APP定点药店购药扫码支付试点工作。

5.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简化省外就医备案手续,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便捷服务。落实好生育保险职能划转,确保划转有序衔接。

6.深化付费制度改革,续继推行医共体打包付费,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现行医保政策的情况下,按“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将医保基金打包给医共体,由牵头医院负责统筹管理。发挥医保基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促进医共体健康发展,促进分级诊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7.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加大医保基金管控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患者投诉渠道,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减少医患矛盾,切实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确保全县医保基金报销合规、运行安全、广大群众满意。把好定点关,健全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竞争制度,引进各类医疗机构,对严重违规和屡次违规的定点机构,严肃处罚,直至终止定点资格。

8.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工作,降低医疗成本。建立健全配送企业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配送企业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减缓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势头,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减轻配送企业垫付资金压力,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7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68.52万元,下降47.01%,主要原因是: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本年县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不列入县级收入,而直接汇缴市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64万元,占总支出的99.69%;项目支出3.93万元,占总支出的0.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78.51万元,下降47.61%,主要原因是: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本年县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不列入县级支出,基金直接汇缴市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4.43万元,下降47.60%,下降主要原因是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本年县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不列入县级支出,基金直接汇缴市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7万元,下降50.89%下降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和2019年项目均为一次性项目,2018年医保读卡器购置项目8.00万元,而2019年没有。具体项目情况:                                 

1.2019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支出3.4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办理医保慢性病公本费0.36万元,医保局2019年度法律顾问费2.00万元,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制作复印费1.07万元。          

2.2019年党建工作经费0.50万元,用于党建文化宣传栏制作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5%。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921.51万元,下降49.94%,主要原因是: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本年县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不列入县级收入,而直接汇缴市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党建文化宣传栏制作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6%。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奖金及保日常保正常运转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0%。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的生病住院时医保政策报销后按文件规定医疗救助支出及2020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26.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财政困难,公务接待费只给部门支出控制指标数,未安排相应预算拨款,部门也没有多余资金做不到来人必接待,只能按财力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45万元,增长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0万元,上年没有核编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51.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成立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主管局),并核编一辆公务用车,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增加相应主管局接待费支出。2019年支出数是指: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主管局)、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下属单位)支出数。2018年支出数是指: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支出数,是下设新平县人社局下的二级事业单位。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从人社局下划转出来,成为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更名为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69.28%;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30.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检查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政策执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2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成立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主管局),并核编一辆公务用车,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增加相应主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9年支出数是指: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主管局)、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下属单位)支出数。2018年支出数是指: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支出数,是下设新平县人社局下的二级事业单位。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从人社局下划转出来,成为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更名为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保业务经办,医保政策宣传,医保政策稽核、检查,医保扶贫政策落实等工作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6.11万元,印刷费支出2.04万元,水费支出0.91万元,电费支出0.63万元,邮电费支出0.80万元,差旅费支出2.49万元,医保政策培训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1.33万元,慢病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1.40万元,政府购买人员经费18.89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福利费0.72万元,车辆运行费3.00万元,公务交通补助21.8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60.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万元,固定资产46.76万元,其中:1辆公务轿车价值:26.88万元,其余为办公用设备等19.88万元,无办公用房,现在用办公用房资产所有权属新平县人社局。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1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成立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主管局,核编一辆公务用车,价值26.88万元,但固定资产只净增20.04万元原因是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3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末医疗机构欠药企药款2019年已全部付清,没有结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60

13.84

46.76




46.7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财绩〔2020〕3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20〕4号)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本单位未建立本部门项目绩效管理制度。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成立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县财政局纳入绩效评价4个项目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自评。自评先由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科学评价指标,每个成员打分,以平均分作为部门自评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新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分98分,总分100分,考评结果为优。按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和年初制定目标完成情况:

1.参保扩面工作市下达任务27.27万人,实际完成27.37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完成参保率98.33%,目标要求98%;建档立卡人员实际参保率100%,目标要求100%;建档立卡人员医疗报销比例实际达90.34%,目标要求90%以上。

3.社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实际完成均为97.61%,目标要求95%以上。

4.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监管管理工作要求全覆盖,实际完成全覆盖监督。

5.办理慢性病卡4089人,年内申报人员全部办结,目标要求申报人员全部办结,实际已全部办结。

6.年内下达工作:一是减负降费工作全部落实,减负约190万元;二是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克期完成;三是及时完成上级、县委县政府安排其他工作。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财政没有一套科学、完整评价项目指标,而是要求单位自己设定评价指标,这样会减弱项目监督职能。加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系统中进行,纸上谈兵。

下一步措施:积极做好当前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为人民谋幸福”宗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医疗救助项目绩效情况

医疗救助项目是根据新政办发[2016]160号文件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项目实施目标:一是资助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外,对个人自费部分给予救助。保障特殊群体有病可医、有病就医,不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新平县医疗救助项目支出458.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1.26万元,补助1080人;住院救助支出428.01万元,救助人次4258人次;门诊救助支出9.35万元,救助4912人次。项目实现了既定目标,做到应救尽补。项目自评分94.31,总分10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政策补助群体有限,补助资金有起付线和封顶线控制。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及经办工作,做到符合政策100%办理。

项目二: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绩效情况

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项目根据新财社〔2019〕80号文件补助资金15万元,资金用途:用于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务提升工作。2019支出3.4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办理医保慢性病公本费0.36万元,医保局2019年度法律顾问费2.00万元,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制作复印费1.07万元。项目提高我县人民群众对医疗政策知晓率,改善我单位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办公水平。有了法律顾问,保障我单位依法治国、依法经办、依法决策工作更好开展。解决了我县因财政困难而只安排较少公用经费压力。项目自评分91.29,总分10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补助资金少,改善办公条件有限。

下步措施: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更好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经办工作,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

项目三:大病业务经办项目绩效情况

大病业务经办项目根据新财社〔2019〕40号文件补助资金3万元,资金用途: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支出。2019年支出1.45万元,资金用于大病业务经办材料打印费、办公费。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县因财政困难而只安排较少公用经费压力。项目自评分95.39,总分10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大病业务多,补助资金少。

下步措施: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更好做好大病业务工作,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

项目四:社保基金预算管理项目绩效情况

社保基金预算管理项目根据新财社〔2019〕104号文件补助资金0.70万元,资金用途:用于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支出。2019年未支出,原因是资金年终关账后才下达。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县因财政困难而只安排较少公用经费压力。项目自评分90.00,总分10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补助资金少,预算管理工作任务重。

下步措施: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更好做好预决算管理工作,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与2018年支出范围说明:2019年支出数是指: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主管局)、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下属单位)支出数。2018年支出数是指:新平县医疗保障局支出数,是下设新平县人社局下的二级事业单位。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从人社局下划转出来,成为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更名为新平县医疗保险中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医疗保险指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指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即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以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前,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按规定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5.最高支付限额指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

6.医保定点医院指由医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参加医保的人员只能到此类医院就医,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76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0904545665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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