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玉府法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便笺〔2017〕349号)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对我镇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扬武镇开展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我镇对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有4件、一般性文件共有0件,其中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镇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文件要求,我镇确定由镇长负责,由党政办执行清理工作,为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 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对列入清理范围的文件,经过对照审核,未发现与国家政策不一致的,认定为继续有效;发现主要内容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不适应要求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认定为应予废止;发现个别条款不一致的,认定为需作修改。 (三)认真清理、扎实推进 我镇采取将涉及文件找出后,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信息沟通与配合,在取得清理意见及原因后进行整理汇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镇将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进行清理,在清理工作中做到: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文件管理,扎实做好制订、评估和清理工作,不断提高我镇文件的质量。二是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在清理过程中,对于未全面落实的制度、办法将予以修改或废除。
附件2-1.xlsx
附件2-2.xls
附件2-3.xlsx
附件2-4.xlsx
附件3.xlsx
附件4.xlsx
附件6.xlsx
扬武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