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19 11:09   点击率:54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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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4年,共有6个内设股室和1个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局共有编制数20人,实有人员18人。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对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4.督促工矿商贸行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新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助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职业防治工作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67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81万元,占总收入的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的总收入859.25万元对比减少185.44万元,减少幅度为2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6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38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337.30万元,占总支出的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支出合计594.34万元对比增加169.34万元,增加幅度为2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38万元。与上年454.45万元对比减少28.07万元, 减少幅度为6.18%,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公务用车补贴放入人员经费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115万元,主要是省、市向下转移支付资金和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以奖代补资金,2018年度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项目支出337.30万元,与上年的139.89万元对比增197.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下达的部分资金集中在当年年底,致使资金无法在2017年年内进行拨付而结转至2018年年内进行拨付所致。 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我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48.68万元的29.7%。与上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5万元对比增加142.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政策性增资;二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党建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预算的7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单位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致使相关费用有所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66万元比2017年8.30万元减少1.64万元,下降1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30.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占44.29%;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占55.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43.27万元,与上年的32.69对比增加10.5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92万元,单位水费支出0.09万元,电费支出0.23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06万元,培训费支出3.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劳务费支出0.12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98万元,福利费支出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1.3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0.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2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14万元,固定资产304.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734.4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2.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21.57 

117.14 

304.43 


40.43 


264.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334201111

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91911210789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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