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091708410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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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新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的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域内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对全县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平县应急管理局

2.新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60.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总收入721.92万元对比增加39.01万元增加幅度为5.4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06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9万元,占总支出的40.54%;项目支出636.00万元,占总支出的59.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支出合计584.67万元对比增加485.02万元,增加幅度为82.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69万元。与上年440.28万元对比减少6.59万元,减少幅度为1.5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我单位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4.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6.0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44.39万元对比增加49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监管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网络租用项目,该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每年都需要网络租用经费;2.安全监管和税收共治信息化二期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正在进行中;3.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蔗渣煤粉炉隐患整改项目,该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69.69万元的0.2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万元对比减少14.4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缩和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战略规划与实施经费2.00万元,党建经费0.7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6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33.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65.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3.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单位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致使相关费用有所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14万元20193.45万元减少0.31万元,下降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6万元比2019年2.59万元增加0.37万元,增长1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8万元,下降96.3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占94.27%;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5.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督查等相关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9万元,与上年41.78万元对比增加5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4.55万元,单位电费支出1.23万元,邮电费支出0.40万元,差旅费支出2.63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劳务费支出74.69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20万元,福利费支出0.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6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63.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82万元,固定资产75.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9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19.0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3.15 

20.82 

142.33 


40.43 


34.96 


66.9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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