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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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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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的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域内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新平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加强指导12个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从而有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良好,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3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30万元,占总收入的99.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5万元,占总收入的0.43%。与上年度760.93万元对比减少126.88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性减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3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89万元,占总支出的78.91%;项目支出133.58万元,占总支出的21.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支出1,069.69万元对比减少436.22万元,减少40.78%。本年年度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故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9.89万元。与上年度433.69万元对比增加66.20万元,增15.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58万元。与上年度636.00万元对比减少502.42万元,减79.0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37%;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5.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9.09%;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2.86%;4.安全监管支出19.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82%;5.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1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2%;6.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比上年度760.93万元对比减少126.88万元,减16.67%,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党建经费0.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经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8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0%。主要用于我县自然灾害防治及救助;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26.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的0.00万元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91.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27.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0万元,下降25.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以上年0.00万元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8万元,下降2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6.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占74.71%;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占25.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及监督管理工作等,产生的接待13批次及286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3万元,与上年度99.49万元对比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78万元,单位水费支出0.47万元,单位电费支出1.35万元,邮电费支出0.10万元,差旅费支出2.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会议费支出0.06万元、劳务费支出76.2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3.52万元,福利费支出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94.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0万元,固定资产106.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6.94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3.1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4.4

20.70

106.76 


40.43


66.33


66.9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7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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