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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7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的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域内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新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以来,进一步压实县乡两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内报请新平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39项;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处理8项;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105项。 2.防灾减灾工作。抓实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截至2024年12月,全县共设置9个救灾物资储备点;建有20个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有1453个紧急避险点。争取到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资金8,450,000.00元。全县12个乡镇(街道)共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6次、2213人;村(社区)开展演练764次、29917人。 3.防汛工作。建立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共计365人的防汛指挥体系责任制度;建立河道防汛联合响应责任制度。向社会面发布防汛预警提示14期。排查出防汛风险隐患105项,整改完成51项,其余54项督促制定相应管控措施确保度汛安全。开展防汛督查检查2轮次,查处防汛风险隐患51项,督促整改完成51项。 4.综合应急保障工作。发放救灾救助资金4,780,000.00元,救助群众8202户4172人。开展“2023至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督查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增发2023年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争取国债专项资金6,760,000.00元。组织乡镇(街道)开展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数据入网、审核、上报,完成137处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录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618,539.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18,539.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31,932.07元,增长24.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1,932.07元,增长24.0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救助救灾力度增大,救助物资及救灾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618,539.04元。其中:基本支出6,809,503.40元,占总支出的43.60%;项目支出8,809,035.64元,占总支出的56.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31,932.07元,增长24.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4,751.56元,增长1.71%;项目支出增加2,917,180.51元,增长49.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救助救灾力度增大,救助物资及救灾资金增加,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09,503.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85,368.40元,占基本支出的8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4,13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809,035.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应急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96,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2024年全年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24年完成全县24户非煤矿山、29户砂石厂、30户工贸企业及5户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及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2.省级救助物资及中央冬春救灾资金项目经费4,5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至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新平县2023年至2024年冬春救助工作,通过“一卡通”平台完成救助资金兑付工作,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570,000.00元。 3.新平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69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县、乡镇(街道)两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装备,其中采购15辆特种专业用车。采购1支县级综合救援队综合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4类准备设施94件;12支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综合保障、森林火灾扑救、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5类110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8,539.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31,932.07元,增长2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96.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43.81%。主要用于2025年党刊党报的订阅。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党员活动支出较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5,35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5,354.43元,主要用于缴付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1,84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9,431.47元,主要用于缴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72.00元,主要用于缴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9,375.70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障;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62.04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工伤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6,2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26,248.00元,主要用于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031,50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4%。其中: “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5,226,059.7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包含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水费、电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7,085.9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支出,包含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法律顾问费、代理做账费等机关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240104灾害风险防治”支出280,861.00元,用于新平县应急管理系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委托服务费支出; “2240108应急救援”支出2,32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平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支出;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4,8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县级森林草原火灾救灾、2024年抗旱应急救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补助经费(森林草原火灾救灾)、2024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2024年市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至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支出; “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1,157,496.5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及救援设备采购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2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61.57元,下降14.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完成年初预算的4.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3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84.00元,下降89.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84.00元,下降89.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61.57元,下降14.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树立厉行节约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次数和相关人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43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84.00元,下降89.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84.00元,下降89.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树立厉行节约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次数和相关人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避难场所规划业务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4,135.00元,比上年增加463,833.67元,增长128.73%,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不含政府购买人员费用,2024年决算含有政府购买人员的劳务费用504,900.00元,扣除此劳务费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235.00元,比上年减少41,066.33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单位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管理规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7,875.00元,水费支出500.00元,电费支出10,000.00元,差旅费支出20,000.00元,劳务费支出504,9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6,400.00元,福利费支出11,9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3,5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985,979.44元,其中,流动资产15,887.59元,固定资产1,300,681.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69,41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821,891.3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589.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6,02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056.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056.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5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35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247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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