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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7 11:09   点击率:351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新平县纪委主要职能: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四项职能:监督职能、教育职能、惩处职能、保护职能。新平县监委主要职能: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聚焦“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住高压态势,稳住惩治力度,稳住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预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同向发力,不敢腐、不能腐和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夯实治本基础,着力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1协作机制更加完善成熟。完善反腐败协调、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4次,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移送纪检机关28件,审计移送13,司法机关向纪检机关移送案件50件,县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30件。

2、审查调查更加规范有序。健全完善“信、访、电、网、新媒体”“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8件。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召开书记专题会36次、监察主任会议19次;分析研判处置问题线索201件,初步核实177件、谈话函询20件、了结144件、转立案41件。开展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2次、通报情况1期,通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3期,发出案件督办通知44件次,审查调查安全监督进一步强化。投入60余万资金加强留置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进行系统技术升级,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3、纪法双施更加集成发力。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正风纪、肃贪腐,减存量、遏增量,立案审查8388人,结案7475人;给予党纪处分67人、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人,撤案1件。县监委共使用十二项措施1401次,其中谈话590次,询问389次,讯问71次,查询167次,调取152次,扣押9次,搜查5次,勘验检查5次,鉴定3次,留置10人次,持续保持肃贪反腐高压震慑态势,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

4“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精准精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44人次,占78.21% 推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具体化、常态化;稳妥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48人,占15.38%;第三种形态处置8人,占2.56%;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12人,占3.85%;回访教育29人,推动审查调查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效应叠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的行政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平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124日成立,与中共新平县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9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本年收入2,098.93万元,比上年数1,789.14万元增收309.79万元,增长17.3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及办案业务等公用经费增加较大;二是项目收入410.35万元,比上年数207.62万元,增收202.73万元,增长97.6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40万元,占总支出的95.03%;项目支出88.3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1,776.75万元,比上年数1,735.23万元增支41.52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大,比上年增支130.78万元;二是日常公共经费支出312.69万元,比上年数300.8万元,增支11.89万元,增长3.95%;三是项目支出88.35万元,比上年同期数189.5万元减支101.15万元,下降53.3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8.40万元。比上年数1,545.53万元,增支142.87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支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52%日常公共经费支出312.69万元,人均公用经费37225元,人均公用经费开支较大的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按公检法部门的标准测算,除正常的公用经费外,还包括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二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增长较大,随着人员的增加,办公设备的配置也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数189.5万元减支101.15万元,下降53.38%。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上年因监察委刚成立,用于留置场所改造建设费、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等支出达189.5万元,而2019年没有这方面的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88.35万元,其中:1、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巡察经费59.3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巡察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巡察产生的各种费用;2、扫黑除恶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产生的各种费用;3、纪检监察机关2018年专项补助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产生的各种费用;42018年纪检监察机关反贪专项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违纪违法案件办理产生的各种费用;5、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数1,735.23万元增支41.52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人员经费增加较大,比上年增支130.78万元;二是日常公共经费支出312.69万元,比上年数300.8万元,增支11.89万元,增长3.95%;三是项目支出比上年数189.5万元减支101.15万元,下降53.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48.26万元、日常公务运转支出34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3.2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支付退休职工生活补助12.96万元;支付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3.36万元;支付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7.28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8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支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6.14万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36.6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1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万元,完成预算的7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71.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次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大大节约了三公经费的运行成本。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36万元,增长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万元,下降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1万元,增长12.6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办案接待费增加,2019年立案83件,比2018年的58件增加25件;由于办理案件的增加,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产生的接待费也随之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4万元,占50.44%;公务接待费支出14.28万元,占49.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涉及出国出境事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19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5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理案件、巡察乡镇(街道)及巡察村(社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乡镇(街道)纪委办事人员及市纪委等上级相关部门来往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其中:接待上级来往人员共103批次1528人,接待费7.96万元;接待其他县纪委来往人员及乡镇(街道)纪委办事人员共144批次1342人,接待费6.32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1.89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2人,需要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增多,办公设备购置费随之增支;二是2019年立案数比2018年增加25件,办理案件所需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增支较大。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79万元;印刷费4.94万元;水费1.49万元;电费1.98万元;邮电费4.88万元;物业管理费2.50万元;差旅费20.84万元;维修(护)费2.15万元;会议费9.35万元;培训费2.61万元;公务接待费12.76万元;劳务费(政府购买人员工资)26.92万元;委托业务费(拨到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专户)43.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留置点办理留置专案产生的各项费用;工会经费9.67万元;福利费5.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3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公务用车补贴61.91万元,巡察办租用车辆租车费及燃修费1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3.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9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2.12万元,固定资产36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5.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6.1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0.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9.24

732.12

367.12


52.54


314.5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资金结余结转较大说明:项目资金本收入410.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万元,收入合计428.35万元;项目资金本年支出88.35万元;项目资金结余结转340万元,其中:12019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结余结转20万元,原因是这笔资金主要用于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第三期提升改造项目,因此项目当年未实施(202039日才立项),故造成项目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2、县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补助资金结余结转320万元,原因是这笔资金主要用于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当年未实施(2020214日才立项),故造成项目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17

 

 

新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

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平县纪委2019年本部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规范县纪委的预决算管理制定了《新平县纪委预决算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县纪委监委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71 号,2012  12  6 日发布) 等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新平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新平县纪委监察委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2231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391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财发〔2018121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了《新平县纪委监察委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同时还制定了《新平县纪委监察委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根据县财政局的通知,积极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填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部门所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全程监控项目实施过程,并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对比我单位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我单位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从项目绩效的执行情况来年,我单位2019年共有4个项目,其中: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巡察经费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两个项目的绩效完成的较好;而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食堂值班室建设项目和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提升改造项目因当年未能立项,即项目当年未实施,致使县区纪委监委留置场所补助资金和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共340万元未能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使用。因两个项目的资金未支付是客观原因造成,不是我单位不作为,所以,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的较好,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3、存在的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彻底,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平衡;二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四个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五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度融合、高度契合还有待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执纪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下步整改措施:一是在强化政治监督上持续发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二是在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四位一体”监督效能;三是在深化作风建设上持续发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四是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上持续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五是在深化“三项改革”上持续发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4、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县(区)纪检监察留置场所补助资金绩效情况。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我单位未能完成年初制定目标;同样,从各项绩效指标执行情况来看,全年完成值为零。原因是该项目于2020214日才立项批复,建设工期:2020313日至2020630日。由于项目当年未实施,致使省级补助资金当年未完成支出,需结转下年使用。因项目绩效执行较多差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我单位不作为,所以此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为79分。

   存在的问题:项目当年未能立项,无法施工,即无法完成年初绩效目标,致使省级补助资金当年未完成支出,需结转下年使用。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督,保证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工;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目前,此项目已完成基础开挖、浇筑基础、房心回填夯实、一层主体结构浇灌;已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7.08万元,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626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2)县委巡察机构2019年巡察经费绩效情况。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此项目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虽然项目资金比年初预算数减4%,但这也是厉行节约的结果。从各项绩效指标执行情况来看,全年完成值和预期值基本相符。所以此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为96分。

   我县巡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主要表现为:对标政治巡察要求尚有差距、部分单位支持配合及整改落实不到位、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任务重、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加强和完善等。

   3)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绩效情况。

   年初设定预期绩效目标:①通过3年的专项斗争,凡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③涉黑组织“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④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绩效情况。

   玉溪市监委留置场所新平分点提升改造项目共分三期,一期项目完成了全程录音录像、安防系统的技术升级改造,医务室改造、监控系统安装以及常用医疗器械、急救药品配置,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共支付项目资金13.66万元,基本满足了留置分点办理留置案件的要求。二期项目已竣工,审计结算价38.88万元;新增2间专案组办公室(会议室)、1间综合会议室,配备了功能齐全的办公设施设备;新增5个房间、13个床位,使新平分点的住宿床位达到53个;同时,还对洗衣房、卫生间以及留置区的消防器材等配套设施进行了修缮维护,使新平留置分点基本达到能同时留置34人的保障要求。三期项目于202039日立项批复,将于2020630日前完工,计划投资239.8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留置室、备勤室、专案组办公室、调度指挥室,提升间视频系统覆盖面,完善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购置。因二期项目资金未能纳入当年预算,虽已竣工结算,但无资金支付工程款;同时,三期项目当年未实施,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三期项目,所以,中央补助资金当年未完成支出,需结转下年使用。

    5)新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基地扩建工程绩效情况。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工程进度按时按量完成,且达到了合格要求,工程结算也做好审计。投入使用后,也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因为5月底才投入使用,所以该年的警示教育对象10000人的目标未实现,实际教育对象为4547人。我单位未能完成年初制定目标。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的资金未及时到位,工程项目总金额为360万,实际到付200万元。还有160万元工程款未拨付。因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我单位不作为,所以此项目综合评价自评分为95分。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17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22201111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91710231354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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