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8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 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牵头负责指导、督促好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宣传。 2.承担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平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牵头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好扶贫开发规划。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经批准后组织下达,并配合财政部门指导、督促、检查、监管好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扶贫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统计。 5.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路线图、村级施工图相关工作。负责入库项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工作。 7.牵头统筹做好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落实,动员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8.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地区的科技推广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牵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总结经验做法,负责全县扶贫工作的信息收集,做好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9户94人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达标,实现稳定脱贫; 3147户11055人已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脱贫户年收入增幅12%以上;3个已摘帽贫困乡和32个已出列贫困村各项指标不断巩固提升,年度经济发展增幅分别高于上一级行政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 2.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一是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始终坚持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议程,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会、推进会、通报会等会议39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省委陈豪书记全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二是责任担当不断压实。“三级书记抓扶贫”不断深入,实行县、乡、村三级领导责任制和承诺制,及时调整充实扶贫开发、挂包帮转走访、易地扶贫搬迁等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县长“双组长”负责制,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脱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与乡镇(街道)、挂包责任单位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乡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挂包单位与帮扶责任人签订帮扶责任状,层层压实、传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形成上下联动促攻坚的局面。完善《新平县脱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新平县县直及中央和省市驻新单位“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联系贫困乡、县级领导挂帮贫困村、挂钩联系单位责任。三是宣传发动扎实有力。下发《新平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提纲》,编制脱贫攻坚工作纪实1本,编写新平扶贫信息62期,开展脱贫攻坚培训3期1102人次。四是“一线工作法”全面推行。健全完善“3+7”工作体系,细化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百日攻坚”重点工作责任,实行遍访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轮流每周遍访贫困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第一时间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月结制度,各乡镇(街道)、行业扶贫部门和挂包帮单位每月召集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每月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1次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解决全县存在的问题,决定重要事项,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全覆盖、零遗漏”,解决问题“不过夜、不反复”。五是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新平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新平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平县贫困乡贫困行政村脱贫摘帽退出实施方案》《新平县坚决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新平县脱贫攻坚行业帮扶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拆旧工作实施方案》《新平县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新平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平县2019年-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方案》《新平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扶持奖励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对标中央脱贫方针政策,做到政策措施配套,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有效落实。 3.深度贫困行政村脱贫攻坚情况 (1)勐炳村: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勐炳村2014年共识别贫困人口185户707人,全村乡村人口362户1491人,贫困发生率47.42%,贫困人口占全乡贫困人口的12.03%。2015年实现脱贫5户17人,2016年脱贫25户104人,2017脱贫75户284人,2018年脱贫5户22人,2019年脱贫1户3人。经过几年的“五查五看”“回头看”等动态管理,全村共精准建档立卡困户77户298人,人均纯收入均高于3750元,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已通过实施就近就地集中改造、拆除重建、修缮加固建设,全部安全住房标准入住;贫困适龄青少年就学有保障,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无初中毕业升高中受贫困影响就学情况,无高中毕业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受贫困影响情况;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饮水安全、取水量、水质、取水方便化全部达标。全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达到脱贫目标。贫困行政村脱贫条件全部达标出列。勐炳村全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达到脱贫目标,贫困发生率降为零。乡到村公路已全部实现硬化,危险路段均有防护措施。整个贫困村10个小组,通组道路已全部实施硬化。全村全部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自然村通380V动力电全覆盖。所辖所有自然村100%通广播电视。村及其所在地学校、医院光纤网络实现全覆盖。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村卫生室配备3名乡村医生。病床6张,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家庭医生签约率100%。全村各村实现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全覆盖。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全覆盖。行政村集体收入达6万元以上。 (2)太和村: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太和村2014年共识别贫困人口256户894人,全村乡村人口488户1863人,贫困发生率47.99%,贫困人口占全乡贫困人口的15.21%。2015年实现脱贫28户92人,2016年脱贫72户274人,2017脱贫103户380人,2018年脱贫6户27人,返贫2户7人,2019年脱贫7户20人。经过几年的“五查五看”“回头看”等动态管理,全村共精准建档立卡困户149户567人。人均纯收入均高于3750元,达到不愁吃不愁穿;建档立卡户贫困户已通过实施就近就地集中改造、拆除重建、修缮加固建设,全部安全住房标准入住;贫困适龄青少年就学有保障,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无初中毕业升高中受贫困影响就学情况,无高中毕业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受贫困影响情况;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饮水安全、取水量、水质、取水方便化全部达标。全村贫困人口已全部达到脱贫目标。贫困发生率降为零。村到组公路已全部实现硬化,危险路段均有防护措施。太和村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自然村通380V动力电全覆盖。所辖所有自然村100%通广播电视。太和村及太和小学、卫生所光纤网络实现全覆盖。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完成,卫生室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配备3名乡村医生。全村实现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全覆盖。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全覆盖。行政村集体收入达4.12万元以上。 4.“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解决情况。住房保障方面:2019年共认定危房户552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430户(2019年6月认定新增326户,2019年7至9月低保动态新增104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122户。截至目前,2019年6月认定新增4类重点对象已开工324户,开工率99.4%,竣工274户,竣工率84% ;2019年7至9月低保动态认定新增104户,已开工100户,开工率96%,竣工75户,竣工率72%;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122户,已开工122户,开工率100%,竣工103户,竣工率84%。教育保障方面:义务教育阶段辍学8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3人,通过控辍保学工作,已返校就读1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人。医疗保障方面:2019年全县基本医疗参保273084人,参保率98.11%,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11143人,参保率100%。饮水安全方面:全县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30件,供水人口28.2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149人,对标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共有建档立卡户430户1517人存在雨季洪水时段短时浑浊现象(洪水过后即恢复为常态),针对这一情况年内投资942.33万元实施工程性改善,其余部分采取临时性措施给予解决。 5.定点扶贫工作情况。一是压实挂包帮责任。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挂包帮”定点扶贫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挂包帮”工作的通知》,结合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点对点帮扶措施落地,扎实深入开展好挂包帮扶工作。二是人力保障不断巩固。年内调整选派108名骨干力量组成36支驻村帮扶队,市县乡共288个机关单位3039名干部职工与3181户贫困户“挂上号、结上对、挂上钩”。三是切实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出台《新平县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面向建档立卡户安置月均每人补助500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00个,建设平掌星眸菌业制种栽培等5个扶贫车间,成立戛洒集镇易地搬迁安置点等4个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年内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7429人次,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166人。着力落实生态补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惠及全县建档立卡户1452户,受益群众5454人,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93.56007万元。聘用9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人均每年增收5664元以上。四是搭建了社会扶贫服务体系。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县共有33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32个贫困村和4个非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书36份,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365.418万元,惠及贫困人口6523人,已累计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25个,3600余万元;就业帮扶项目21个,安排就业151人,发放工资总额441万元;实施37个公益帮扶项目,捐赠资金1206万元,受惠人口(含贫困学生)1340人;实施技能培训项目32个,培训人员达3228人次。充分展现了我县民营企业家致富思源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自觉性。全县96个农村致富带头人帮扶建档立卡户1070人,建立“1+N”农村致富带头人帮扶体系。 6.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情况。对全县已脱贫的3147户贫困户认真开展发“七看”工作,即:一看脱贫户产业带贫机制强不强,二看就业是否持续稳定,三看饮水是否达标安全,四看住房是否安全稳固,五看义务教育是否有辍学,六看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七是内生动力是不有效激发。通过“七看”结果综合判定全县有762户脱贫户脱贫不稳定,占已脱贫户的24.15%。并将脱贫不稳定的贫困户帮扶需求情况推送给涉及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按照《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回头看”“回头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多方联动,及时开展“回头帮”工作。经2019年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全县无脱贫返贫户,返贫风险得到化解,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成果取得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4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2018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1.4万元,减少30.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1.4万元,减少16.87%;其他收入减少200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一)预留在县级的专项扶贫资金减少了; (二) 2019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59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57万元,占总支出的12.66%;项目支出3,143.43万元,占总支出的87.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2018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17.33万元,减少72.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5.31万元,减少27.79%,项目支出减少9442.02万元,减少7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公用经费和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用经费2018年按基本支出核算,2019年按项目支出核算; 2.2019年无政府采购;3.2019年无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为错评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4.2019年无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救助保险资金;5.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直过民族”危房改造及“直过民族”整村推进项目2019年大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导致支出幅度比2018年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75.31万元,减少27.79%,减少的主要原因:1.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公用经费和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用经费2018年按基本支出核算,2019年按项目支出核算; 2.2019年无政府采购;3.2019年无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为错评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4.2019年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救助保险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3.43万元。 与2018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9442.02万元,减少75.02%。减少的主要原因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直过民族”危房改造及“直过民族”整村推进项目2019年大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导致支出幅度比2018年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66%。与上年对比,减少23.33万元,减少2.6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16.81万元,减少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救助保险资金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58.55万元,减少49.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控经费支出;2. 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公用经费和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用经费2018年按基本支出核算,2019年按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增加152.03万元,增加62.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督促项目进展,加快资金支付力度;2. 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公用经费和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用经费2018年按基本支出核算,2019年按项目支出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运行经费15万元,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运行经费30万元,平掌乡丫口村、曼干村、库独木村,老厂乡黑查莫村、勐炳村,者竜乡峨毛村,戛洒镇耀南村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33.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32万元,财政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23.2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5.87万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5.53万元,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7.7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9.02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93.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20.53万元,新平县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6万元,遗嘱补助支出3.11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支出1.65万元,2019年春秋两季“雨露计划”补助92.83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290.74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支出17.54万元,新平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题培训支出13.65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保险支出4.28万元,抽样调查经费支出5.5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23.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万元,完成预算的8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85.5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08万元,下降2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2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直过民族”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扶贫项目验收次数的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的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8万元,下降26.19%。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大厉行节约力度,减少接待的人次和次数,严控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18.85%;公务接待费支出12.92万元,占81.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乡镇扶贫项目验收等相关问题与县级其他部门、乡镇协商,省市督查扶贫项目进展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46万元,减少49.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厉行节约力度,严控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指挥部公用经费和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用经费支出。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平县扶贫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6万元,新平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题培训支出13.65万元,材料打印等办公用品支出2.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545.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38.41万元,固定资产6.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0.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08.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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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545.16 | 1538.41 |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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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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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2019年部门决算绩效公开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全程督促。主要领导抓部门支出管理,组织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分管领导作为项目督办人,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准备、实施和检查;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和实施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为项目部门支出管理发挥预期绩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3.落实责任,做好督查。通过班子会汇报、现场督查的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方案编制、预算上报、招标采购、实施进场、验收等控制的完成时限,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实施。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年初设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厅字〔2019〕31号)文件要求,围绕巩固提升20条展开工作。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9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新平县2019年度建档立卡数据分析报告》,完成了整体绩效目标; 3.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4.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雨露计划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9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92.83万元,支出92.83万元,余0万元,资金的结余率为0; (3)取得成效:完成了2019年度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2.项目二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6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40.51万元,支出40.5万元,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 (3)取得成效:投资40.5万元,完成了老厂乡、建兴乡、平掌乡种植药用菌60亩,壮大三个村集体经济;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3.项目三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2.94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505万元,支出502万元,余3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6%; (3)取得成效:投入505万元,通过建设村庄道路、人饮管网、公共厕所等17个项目,进一步完善了老厂乡、新化乡、漠沙镇等9个乡镇基础设施,巩固提升了脱贫成果;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4.项目四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69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231万元,支出231万元,余0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 (3)取得成效:投入231万元,完成了建兴乡建兴村、帽合村、盘龙村、挖窖村道路硬化、马鹿社区及磨味排污沟建设,平甸乡磨皮道路硬化,扬武镇马鹿寨岩子脚人饮水池建设、者竜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推动了经济发展;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5.项目五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6.47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239万元,支出226.26万元,余12.74万元,资金结余率为5.33%。; (3)取得成效:投入239万元,通过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冷库建设等8个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带动了建兴乡、平甸乡等6个乡镇产业发展,使983户3854人受益(其中:建档立卡户466户1826人);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6.项目六非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7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30万元,调减12.46万元(新财字﹝2019﹞354号),支出17.54万元,余额为0; (3)取得成效:举办了两期培训,完成了170人次的培训;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7.项目七扶贫社会捐赠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8.25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入500万元,支出462.58万元,余额37.42万元。资金的结余率为7.48%; (3)取得成效:投入37.1万元,完成活动室3个,建筑面积380平方米、投入11万元,建设食堂1个,建筑面积90平方米;投入15万元,进行沟渠修复1580米,投入30.2万元完成集镇新区易地搬迁设计,投入176.2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投入71.8万元,完成人居环境改造,修建公厕、挡墙等,投入85.85万元扶持产业发展,投入38.85 万元,完成道路建设;投入34万元完成急、小、难扶贫项目。;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8.项目八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项目外贷付息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8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入15万元,支出0万元,余15万元,有差异是因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已由财政垫付,待财政审批后转回; (3)取得成效:2019年6月15日及2019年12月15日分两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利息;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9.项目九国际农业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贷款还本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8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入41.96万元,支出0万元,余41.96万元,有差异是因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已由财政垫付,待财政审批后转回; (3)取得成效:2019年6月15日及2019年12月15日分两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利息;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10.项目十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2.94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入32万元,支出31.8万元,余额0.2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6%; (3)取得成效:投入32万元,解决32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因协调、统筹、汇报等产生的费用;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11.项目十一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5.97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下达1283.06万元,支出1278.59万元,余4.47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35%; (3)取得成效:投入1283.06万元,通过产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农村建档立卡抽样调查经费等项目的实施,使建档立卡户3181户11220人受益;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12.项目十二新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5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入14.66万元,支出14.66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 (3)取得成效: 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了大型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培训会,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行业部门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1948人受益。;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13.项目十三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指挥部公用经费项目绩效情况: (1)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为86分,项目评价等次为良; (2)目标完成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入30.35万元,支出30.35万元,余额0万元,资金的结余率为0。; (3)取得成效:投入30.35万元,解决指挥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产生的费用。; (4)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仍需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5)下一步措施:进一步抓好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使扶贫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部门2019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0年4月中旬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准备会、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4月30日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4328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决算公开表2020092409495937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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