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552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代表人士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举荐和政治安排工作;按照县委要求,妥善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并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2)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合作共事的情况。 (3)联系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了解情况,反映意见,调整关系,落实政策。 (4)联系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对工商联的指导和工商联党组的领导。 (5)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做好台胞台属的工作,为台胞台属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反映台胞台属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6)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做好归侨、侨眷、侨胞工作,切实加强海外联络工作。 (7)做好我县黄埔同学、起义投城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的团结教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政策方面的遗留问题。 (8)完成县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工商经济股、联络股5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支持和引导广大统战成员单位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举办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少数民族干部“双语培训班、“中华民族一家亲、坚定不移跟党走”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20场次,征集书画作品42件、文章50篇,拍摄《唱支山歌给党听》视频,引导广大统战成员进一步筑牢新时代共同奋斗思想政治基础。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凝聚力量。将《条例》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党委(党组)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县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党外干部、青干班等培训班学习重点内容,邀请省社会主义学院、市委统战部有关负责同志宣讲《条例》。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条例》专题培训60场次,印发《条例》读本、学习资料1000余份,培训人次达5000余人次。 2021年,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1个,被市级命名3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完成53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创建。 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投资500万元实施“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5个,进一步夯实民族地区发展基础。 实施傣族传统舞蹈“虎头舞”挖掘整理保护,完成彝文版《董永记》等重点古籍保护传承、拉祜族苦聪人濒危语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陀螺)的保护传承项目,新平代表玉溪市参加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锦标赛陀螺项目比赛男、女队均获得第三名,平掌富库村各折等4个小组被命名为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一批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优秀文化得到进一步充分挖掘保护。关心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慰问少数民族代表27人,发放慰问金13500元。 全面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代缴人口较少民族医疗保险597.76万元,发放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11100万元,配合教育部门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人口较少民族学生“三免一补”审核认定,审核上报玉溪市少数民族学生学历培养资金补助97名。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12场次,印发《新平县基层党员干部宗教工作学习手册》500本,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学习手册100本,印发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材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升宗教“三支队伍”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国家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宗教界工作座谈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升国旗仪式,佛教界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培训会,县基督教“两会”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6周年活动。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凝聚新阶人士思想共识。组织玉溪市新阶联四分会到耀南烈士陵园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部分党外代表人士、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到扬武镇“滇中、滇南、思茅”三地区地委联席会议旧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奋斗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心谈话72人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训2期25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走访座谈、主题活动等形式,凝聚思想共识。 加强各代表人士动态管理工作,充实完善无党派人士、党外代表人士、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认定无党派人士6人,推荐培养党外干部9人。 开展“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调研、走访”企业、行业商协会、金融服务单位共72家,召开座谈会19场次,形成《新平县“四上”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共梳理出问题22个,其中:现场解决4个,交由相关部门解决18个。 强化金融服务。抓实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共发放创业贷款119户2029万元,完成率达95.2%。举办金融政策推介会5期,引导146户商户入驻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协助开展“两岸台青观云南”活动,邀请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湾自媒体达人、“网红”以及新华社、中新社、华夏经纬网等大陆主流媒体深入我县,积极宣传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建设、少数民族文化等,提升对台工作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强化服务,真心实意帮助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办实事、解难事。慰问归国华侨、台属、侨眷30人,发放慰问金1.5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人,机关工勤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对于预算单位及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差错说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事业单位1个,为新平县民研所。新平县民研所人员编制,经费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不进行单独预算。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3.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53万元,同比增加258.59万元,增长110.26%。 主要原因分析: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少数民族城乡医疗保险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93.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3.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12万元(本级财力493.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53万元,同比增加258.59万元,增长110.26%。 主要原因分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少数民族城乡医疗保险补助)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3.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9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2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29.13万元对比:减少42.21万元,下降18.4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306.2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5.4万元对比:增加300.80万元,增长5570.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少数民族城乡医疗保险补助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06万元主要是:2012301行政运行127.86万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00.80万元,2013404宗教事务5.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6万元主要是: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08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5.74万元主要是: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90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0.1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主要是:2210201住房公积金16.4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4.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对比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 | 2 | 3 | 4 | 5 | 6 | 7 | 本年 | 8.80 |
| 5.20 |
| 5.20 | 3.60 | 上年 | 9.20 |
| 5.20 |
| 5.20 | 4.00 | 增减额 | -0.40 |
| 0.00 |
| 0.00 | -0.40 | 增减幅度 | -4.35% |
| 0.% |
| 0.% | -10.% |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10.00%。 增减变化原因:疫情原因,控制接待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列入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 202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新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2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含部门自评)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2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以下经费:办公费1.30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8万元,电费0.8万元,水费0.6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 中共新平县委统战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1万元,下降41.34%,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3万元,固定资产12.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91.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县级民族机动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从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的批复》(新政复〔2001〕2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县级民族机动金是为进一步提主要用于解决山区民族地区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矛盾纠纷排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县级民族机动金项目以全县人口每人1元标准进行资金拨付,主要用于解决山区民族地区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矛盾纠纷排查。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解决山区民族地区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的意识,提升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共同建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平。数量指标,民族团结保障=2个、产业发展=4个、民族文化传承保护=3个; 质量指标,目标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目标完成时效=1年; 成本指标=全县人口1元/人; 社会效益指标,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社会稳定和谐率=得到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县级民族机动金预算28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资金来源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的批复》(新政复〔2001〕2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恢复设立县级民族机动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解决山区民族地区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矛盾纠纷排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根本保障。 七、资金支出安排 2022年至2024年,县级民族机动金项目以全县人口每人1元标准进行资金拨付,主要用于解决山区民族地区村组的基础设施建设、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矛盾纠纷排查。 八、项目实施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考察进行项目资金分配。 九、项目实施成效 (一)严格执行《中共新平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执行、风险事件应对及处理等情况。 (二)严格遵守中共新平县委统战部(新平县民族宗教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人员按照年初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严禁超预算安排支出。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对财政下达的预算,财务人员与分管财务的领导应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本着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执行,按项目实施进度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552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5051248006202202180816465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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