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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3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承担新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做好思想引领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铸牢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四自”精神,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促进核心主义价值观在广大妇女心中生根。 2.团结引领妇女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引导广大妇女在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主战场上建功立业。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百村妇女争创秀美庭院”等家庭文化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绿色低碳、诚实守信、志愿服务。实施“十三五”家庭教育规划,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3.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及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和指标。加强12338妇女维权热线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信访工作能力,通过推动公益诉讼、依法参与调解仲裁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坚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社会环境。 4.积极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实事。关注妇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关心关爱普通妇女群众,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好“贷免扶补”、妇女创业担保小额贷款等财政贴息政策,大力扶持妇女小微企业,帮助妇女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积极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进城务工妇女、贫困妇女、单亲母亲、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办实事解难事,推动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争取实施“贫困三八红旗手补助”、“智慧父母讲堂及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社工师人才考前培训”、“巾帼脱贫刺绣培训”、“儿童之家管理服务”、“妇女干部素质培训”、“建设美丽庭院示范点”等项目。 5.组织动员妇女投身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制定修订等议事协商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在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中发挥独特作用。组织开展“建设法治新平•巾帼在行动”活动,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妇联组织在依法治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1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75万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5.61万元,下降6.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1人行政工勤人员于2021年2月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4.55万元,下降92.09%,其他收入主要是市对县综合考核奖1.24万元及代征个税手续费0.01万元,比上一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把市妇联拨入的全国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资金13.00万元纳入其他收入,但2021年没有把该项资金15.00万元纳入其他收入,而是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所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2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1万元,占总支出的72.27%;项目支出62.50万元,占总支出的27.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24万元,下降4.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97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1人行政工勤人员于2021年2月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导致基本支出比上一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72万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是上一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7.41万元,且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金额比上一年稍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比上一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7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有1人行政工勤人员于2021年2月正常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所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5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72万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一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7.41万元的支出,且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金额比2020年稍增加,所以导致项目支出比上一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19.97万元;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妇女儿童经费6.20万元;省补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1.3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0.50万元;“妇女之家、女子学堂”创建工作经费12.66万元,妇女干部培训费5.2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98万元;市对县考核综合奖1.24万元;上一年结转结余项目资金7.41万元;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1.44万元,该项项目已完成,但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完成支付。本年度各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圆满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对比增加4.31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比上一年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02.8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59万元(其中:办公费2.18万元;水费0.06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2.57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0万元;其他交通费4.34万元);项目支出45.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97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6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34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4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3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75万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4.8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4.7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5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元,完成预算的5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0万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445.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少,仅是0.12万元,而2021年增加了省市妇联调研及《中国妇女报》采风的公务接待,所以导致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万元,占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2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其中维修费0.64万元、过路过桥费0.56万元、保险费0.4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妇联调研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36人,接待费支出0.20万元;《中国妇女报》采风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14人,接待费支出0.08万元;江川区妇联考察学习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66人,接待费支出0.16万;中华女子学院考察学习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56人,接待费支出0.16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6万元,下降39.90%,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委托业务费支出6.26万元及工会经费支出1.10万元纳入机关运行经费,但2021年这两项经费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导致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办公费2.18万元;水费0.06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2.57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0万元;其他交通费4.3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2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0万元,固定资产7.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4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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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2.88 | 15.00 | 7.88 | 0.00 | 0.00 | 0.00 | 7.88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绩效目标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务目标分解,将整体目标分解到个人,明确要完成整体目标个人应该承担的职责。除了完成任务目标,管理者要考虑组织和个人的发展需求。选取好任务目标后,要制定明确的衡量标准和要求。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从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来看,此项目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项目资金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从各项绩效指标执行情况来看,全年完成值和预期值基本相符。所以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的较好,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根据新办通〔2017〕102号关于《新平县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涉密文件)的要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所辖地区妇女儿童人口数,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妇联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由县政府财政部门按全县实有妇女儿童20.00万人、人均1.00元安排妇女儿童工作经费20.00万元,用于开展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县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以下6个方面:春节慰问流动留守困境妇女儿童、“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家庭建设暨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美丽乡村·女子学堂”刺绣、种植养殖及家政、茶艺等妇女素质提升培训、“美丽庭院、清洁家园”创建工作,完成项目资金19.97万元。通过这些项目实施,留守儿童及困难妇女得到救助,不断促进妇女业务能力及个人综合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2021年春节慰问困难妇女儿童经费,根据新办发电〔2020〕11号《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的通知精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妇女儿童家中,新平县妇联开展了2021年春节慰问系列活动的安排,县妇联通过认真调查摸底,精准识别,严格审核,确定在春节前慰问困境妇女儿童对象100名,每人慰问金标准为0.05万元,共计5.00万元,慰问品标准为0.01万元,100份,共计1.00万元,两项合计慰问资金6.10万元。通过慰问,使我县留守、流动、困难妇女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给困难群众送去了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共爱。 3.妇女干部培训经费,根据《玉溪市妇联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妇联组织换届后新任妇联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新平县2021年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换届办〔2020〕2号文件要求,为提升全县村级妇联组织换届后新任妇联干部履职能力,造就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于2021年3月25-26日开展为期1.5天的全县妇女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妇女干部理论武装和专业化素质能力,为推动新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4.新平县妇女之家(女子学堂)建设专项资金,根据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妇联“美丽乡村、女子学堂”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文件要求,要求各县区建立妇女之家(女子学堂),扎实开展妇女素质提升培训,县妇联将办公所在地老一小的两间老教室,改造成县级妇女之家暨女子学堂,并配置相关设施设备。资金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女子学堂改造建设,设备购置,电路改造及购买灯具,使用资金合计12.6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让妇女之家(女子学堂)成为妇联组织服务广大妇女群众的新载体,使“妇女素质提升工程”制度化常态化,帮助广大女职工和农村妇女不断提素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5.代理记账委托业务专项资金,为加强妇联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法》第五章第36条“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公司,购买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为我单位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项目已完成,因财政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 6.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根据《玉溪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云南省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检查救助任务》(玉妇发〔2021〕8号)的通知要求,新平县妇联通过认真调查摸底,精准识别,严格审核,确定救助困境妇女7名,按病情的严重性,确定人均0.15-0.20万元,合计1.30万元。项目的实施,让得到救助妇女减轻经济负担,感受到党和政府娘家人的温暖。救助患病贫困妇女儿童是密切妇群关系、解决妇女民生的具体措施,对于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和美具有重要意义。 7.新平县妇联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为了加强县妇联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新平县妇联党支部阵地建设,推动党员活动室设施配备更加标准化。同时,为支部党员进行学习、交流、提升提供更多资源,提升党员的整体素质及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玉财金〔2020〕126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5.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75.00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力争每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130户。项目资金2.87万元,完成支付1.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扶持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带动城乡剩余劳动力就业,稳就业、促发展,助力县委县政府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9.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玉财金〔2020〕119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人数,每人15.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75.00万元。“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还款方式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力争每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任务130户。项目资金6.90万元,完成支付6.88万元。项目的实施,扶持了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带动城乡剩余劳动力就业,稳就业、促发展,助力县委县政府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根据玉财社〔2021〕131号《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了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3.22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推动我县妇女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因资金下拨时间晚,没有及时支付,下年继续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713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表202209230850034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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