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新机编〔2012〕1号文件,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3月7日正式成立为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保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牌子;负责管理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主要职能:(一)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二)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发布,提供政务信息查询服务等工作。(三)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投诉规则和办法,并监督执行。(四)负责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政府部门设立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业务指导;负责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五)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各级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六)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做好其他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相关的服务工作。(七)负责对窗口部门联办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根据新政办发(2013)16号文件规定,我局人员编制数为8人,公务用车1辆,属一般公务用车。2016年4月,我局新增人员1名,年底在职人员为9名,均为公务员岗位设置;公车改革后继续留用原公务用车,在编实有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收入合计25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93万元,占总收入的97%;其他收入8.02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总收入93.58万元相比,同期增加165.37万元,增幅为176.72%。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有三点:(1)人员经费增加:2015年我局在职人员8人,共计收入人员经费拨款84.63万元,2016年在职人员为9人,年内工资薪金及各项津补贴提标调整,增加综合考评奖及车改补贴的发放,我局共计收入人员经费财政拨款144.27万元,比上年增加61.28万元,增70.47%;(2)项目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我局2016年增加办公楼修缮搬迁及办公监控设备的配置采购安装等项目建设,全年共计项目建设财政拨款收入95.56万元,相比2015年5.94的项目拨款收入,增加89.61万元,增1508.59%;(3)其他收入增加:2016年我局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关心支持下,拨入政务服务运行经费补助5万元(含两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2万元),另外,县直机关及组织部给予党建及活动室建设经费补助3万元。共计收入上级及部门补助8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收入为214.84万元,占财政拨款的86%。其中,行政运行114.16万元;办公家具采购及监控设备采购资金拨款10万元,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及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费10万元;新财字【2016】1号办公业务用房装修资金75.22万元;大厅运行经费拨款4.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党建经费)0.5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含政务大厅照相返还款)0.6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即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拨款收入)13.36万元,占财政拨款的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为9.42万元,占财政拨款的4%。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拨款为13.31万元,占财政拨款的5%。 (二)其他收入情况:2016年收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补助政务运行经费5万元,其中2万元属于桂山、戛洒便民大厅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县委组织部拨入党员活动室运行经费2万元;县直机关拨入党建经费补助1万元;利息收入0.0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全年支出合计为2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1.98%;项目支出为95.5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8.03%。与上年同期总支出100.41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50.89万元,增幅为150.27%。增支的主要原因为:首先,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6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薪金及津补贴提高调整,综合考评奖及车改补贴的增加;其次,增加项目投资建设即办公楼的修缮搬迁及办公家具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合计为155.75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26.01万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14.85万元;职工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14.89万元。与上年同期94.47万元相比,增支61.28万元,增64.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即工资薪金各项津补贴提标调整、综合考评奖、车改补贴的增加发放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共计项目支出合计95.56万元,其中,办公家具采购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支出10万元;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及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6.04万元;新财字【2016】1号办公和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支出75.22万元;大厅运行项目支出4.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与上年同期96.99万元相比,增支150.14万元,增15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办公楼修缮和办公家具采购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2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9%。主要用于职工正常薪金支出;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差旅、办公用房的维护修缮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正常运行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9万元,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6.03万元,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本年的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控制数为4.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费支出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控制数为1.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控制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拨款计划(全年公务用车及维护费拨款收入为1.75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3.44万元增加0.15万元,增长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0.18万元,增长1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3 万元,减少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修理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占48.75%;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占51.2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正常工作运行所需要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及保险费等 。2016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4万元。均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无外事接待支出。其中,接待批次为29批次,接待人次为318人次。比去年减少支出0.03万元,接待金额基本持平。 五、固定资产投资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拥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总(原)值为4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原值为15.0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家具办公设备为33.57万元。2016年固定资产总值比上年的41.41万元增加投资7.23万元,增17.46%。主要用于会议室、政务大厅、办公室办公桌椅、会议桌等办公家具设备的采购。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办公楼修缮并搬迁使用,向财政报批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预算资金4.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81万元。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末,我局结转和结余资金合计为7.81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3.97万元,即项目资金“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及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费”经费结转结余;非财政专项资金结转结余3.84万元。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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