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新机编【2012】59号)要求,我中心于2012年11月5日正式成立为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一、主要职能:(一)承当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交易、工程建设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二)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三)负责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四)负责制定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五)负责管理和提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设施设备和场所。 (六)按有关规定统一制定、收取各项交易服务费用,管理交易专用账户。 (七)承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依据《新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新机编【2015】30号)精神,我中心核定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为9名。2016年末,实有在编在职管理人员9名,无公务用车编制和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我中心全年收入合计15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5万元,占总收入的97.65%;其他收入3.63万元,占总收入的2.35%。与上年总收入54.93万元相比,同期增加99.35万元,增幅为180.87%。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有是:首先,人员经费增加:2015年我中心在职人员4人,共计人员经费拨款收入32.45万元,2016年在职人员为9人,比上年增加5人,增125%。年内工资薪金及各项津补贴提标调整,增加综合考评奖发放,我中心共计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收入89.18万元,比上年增加56.73万元,增174.82%;其次,我中心2016年增加项目建设财政拨款收入即办公家具和监控设备购置共计3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收入为126.92万元,占财政拨款的84.25%。其中,事业运行96.92万元;办公家具采购及监控设备采购资金拨款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即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拨款收入)9.10万元,占财政拨款的6.0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为6.35万元,占财政拨款的4.22%。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拨款为8.29万元,占财政拨款的5.50%。 (二)其他收入情况:2016年共计收入银行存款利息3.6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全年支出合计为1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1.17%;项目支出为3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8.83%。与上年同期总支出46.34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13.01万元,增幅为243.87%。增支的主要原因为:首先,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16年在职人员增加5人,增幅为125%,工资薪金及津补贴提高调整,综合考评奖的增加;其次,增加项目投资建设即办公家具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支出、开评标厅修缮工程款的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共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合计为129.35万元,其中,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80.07万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38.37万元;职工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9.11万元。与上年同期46.34万元相比,增支83.01万元,增179.13%。主要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增加5人,增125%,年内工资薪金各项津补贴提标调整、综合考评奖的增加发放等,共计人员经费支出为89.18万元,与2015年同期人员经费支出32.45万元相比,增加支出56.73万元,增174.82%;另外,2016年增加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厅建设经费支出2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我中心共计项目支出合计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及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59.35万元的98.93%。与上年同期45.49万元相比,增支112.16万元,增246.5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增幅为125%,所需人员经费支出同期增加;年内项目支出即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支出增加;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厅建设工程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9%。主要用于职工正常薪金支出;财政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6%。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差旅、办公用房的维护修缮费、公务接待费等正常运行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1万元,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30.70万元,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7%。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安装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控制数为1.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万元。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控制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内容拓展,增加了公业务接待频率及费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03万元增加0.39万元,增长37.86%。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42万元,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我中心没有车辆编制及使用情况。 五、固定资产投资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拥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总(原)值为33.71万元,上年的1.91万元增加投资31.8万元,增1664.92%。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厅所需网络电子及监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会议桌、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设备的采购。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向财政报批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预算资金29.5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21.49万元。 七、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末,我中心共计缴入本级国库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81.89万元(含历年)。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末我中心账面结转结余为3.54万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余;无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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