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30 09:12   点击率:755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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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群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县级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新平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及报批工作,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彩票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新平县民政局是新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新平县民政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综合业务股。

2. 新平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5个: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勘界核界办公室、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补助管理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殡仪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实现“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做好“救急难”工作。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示范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投入使用新平县老年养护院综合楼建设项目,持续推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3.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完善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

4.加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做好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落实“两个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5.加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逐步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创新殡葬服务方式,切实降低群众殡葬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收养等工作管理力度。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6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 18人(含企业退休待遇1人)。

车辆编制4辆(应急保障车1辆、灵柩车3辆,灵柩车财政不预算经费。),实有车辆4辆(应急保障车1辆、灵柩车3辆,灵柩车财政不预算经费。)。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9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9.02万元。

财务总收入3999.02万元与上年3728.5对比,增加270.52万元,增7%,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00万元,上年450万元;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655万元,上年489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二是;续建项目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增加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9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99.0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99.02万元(本级财力3999.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99.02万元与上年3728.5对比,增加270.52万元,增7%,主要原因一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00万元,上年450万元;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655万元,上年489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二是;续建项目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增加80万元。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99.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9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15万元,与上年3689.5万元对比增加140.65万元,增4%,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00万元,上年450万元;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655万元,上年489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168.87万元,与上年39万元对比增加129.87万元,增333%。主要原因是春节慰问经费74.87万元本年列入项目支出,上年列入基本支出;续建项目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增加8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99.0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1.14万元(民政管理事务704.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2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145.92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05.5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900万元、临时救助11万元、特困人员供养30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79.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救灾物资仓库建设)8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99.02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30.15万元,项目支出168.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4.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4.8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救灾物资仓库建设)8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99.02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30.15万元,项目支出168.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44.4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9.77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救灾物资仓库建设)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4.8万元。

四、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24万元,主要用于新平县扬武大开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费(省市县三级按4:4:2承担,省市2019年已配套到位,县级2020年列入预算。),新平县财政局直接下达到扬武镇。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有: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要用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支出。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五保供养人员)生活救助支出。3.临时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支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的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1.城乡低保资金,金额2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补助支出。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供养资金541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五保供养人员)生活救助支出。3.临时救助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支出。4.高龄保健补助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健康补助费。5.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59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的支出。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6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资金10.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控制数)安排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6万元,与上年7.6万元减少2万元,减2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政策变动,县区内0接待。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都为0元。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4.5万元。与上年2.9万元对比增加1.6万元,增55%,主要原因是县财政根据上年实际支出统一提高标准下达控制数。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民政局基本支出预算为3830.15万元,与上年3689.5万元相比增加140.65万元,增4 %。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如城乡低保资金本年预算批复900万元,上年450万元;惠民殡葬补助经费本年655万元,上年489万元。这些预算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和补助标准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168.87万元,与上年39万元对比增加129.87万元,增333%。主要原因是春节慰问经费74.87万元本年列入项目支出,上年列入基本支出;续建项目救灾物资仓库建设县级配套资金增加8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专用名词解释

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重度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视为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视为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

城镇低保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即云南省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减退职的一九五七年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老职工。

临时救助制度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惠民殡葬补助: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一群众给予1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城市“三无”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给予2500元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9.77万元,与上年302.33万元减少7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减少34.42万元,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减少(社会保险经费减少),本年公墓管理人员经费由财政直接下达到相关乡镇(上年下达给民政局,由民政局直接发放);办公费、维修费减少38.1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新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42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3.9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11.8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开表14),在建工程2117.71 万元。负债13.36万元,净资产6410.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2%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列入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

(五)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六十年代精减人员、两案人员、贫困大学生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2.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对小乡干部发放生活补助,发放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费及生活补助,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稳定工作人员人数;完善村级办公楼及便民服务站的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对毗岭县行政区域界线和辖区内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对县城中心城区新增地名、街牌、路牌的命名和对原有地名、街牌、路牌检查维护,编纂《新平县地名志》。

4.对新平县户籍居民实施惠民殡葬补助,完善行政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5.对年满70-79周岁,具有新平县户籍居民户口且无退休金等养老金收入的,发放高龄保健补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属新平辖区内常驻户口,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均可申请领取“保健补助”;根据需求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其他养老机构建设,对养老机构实施运营经费补助。对敬老院运行维护费实施财政补助,确保我县敬老院正常运转。

6.对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分别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7.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

8.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9.匹配社会救助和殡葬工作经费,促进社会救助和殡葬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10.完成新平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及新平县老年养护院综合楼项目建设。

 

第三部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绩效目标表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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