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服务。5、组织实施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租赁、文化体育、娱乐业、装卸搬运、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6、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正确运用。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全面监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县(区)统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9、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10、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工作。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工作。(1)编印发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0一九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二0一九统计年鉴》及新平县2019年和2020年一、二、三季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2)发布了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公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发布了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6号公报。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新平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8.6亿元;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696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85.3%;从业人员47273人,增长16.8%;产业活动单位3379个,增长82.9%;个体经营户27504个,增长1.1倍。(3)组织实施小康目标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实施小康目标统计监测工作。根据《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2019年新修订方案)标准初步预测,2020年新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指数为91.04%,其中经济发展指数为81.48%,人民生活指数为97.84%,三大攻坚指数为100%,民主法治指数为79.95%,文化建设指数为79.10%,资源环境指数为93.69%。52项监测指标中,34 项已达到100%,5项在90%以上,5项在80%-89.9%之间,3项在70%-79.9%之间,5项在70%以下。 2、认真组织实施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普查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一是新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日常事务工作。明确了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综合组、业务组、宣传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明确了各职能组的工作职责及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三是12个乡镇(街道)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组织落实普查经费、办公地点及人员“三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经费490万元,报经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会议列入经费预算200万元,目前已拨付101.45万元。二是县普办落实办公室60平方米,乡镇(街道)296.9平方米。三是人员落实情况。县统计局28名干部职工和从县直领导成员单位抽调8名同志组成县人普办工作人员,其余成员单位明确了一名联络员。(3)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中共新平县委宣传部、新平县第七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总体工作要求等。二是制作了1块户外广告牌、100余条宣传布标及新平电视台新闻播出前后对人口普查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拍摄MV宣传片及彝族民间小调宣传人口普查工作。三是9月18日组织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召开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9月28日在县城小花园举行了“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标志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四是乡镇(街道)发放致住户一封信8.8万份、宣传画4250份、宣传折页1200份。(4)认真做好户口整顿和出生死亡台账登记工作。一是户口整顿工作已完成。各乡镇(街道)派出所9月30日前向各乡镇(街道)人普办提供了户口整顿有关数据。二是建立健全出生死亡人口登记工作,从2019年11月1日-2020年9月末全县累计出生1960人,死亡1627人。(5)压实责任,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一是2020年6月8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人普领导小组组织主持召开了各乡镇(街道)人普领导小组组长、普办主任及县普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联络员和县普办各职能组织组长参加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二是县人民政府与12个乡镇(街道)和19各县直成员单位签订了《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责任。(6)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完成7月22日-23日在桂山街道五桂社区抽取3个普查小区开展综合试点工作,共普查239户,876人、21户长表入户登记、行业职业编码、数据汇总及上报工作。检验了普查方案,为正式普查入户登记积累经验,锻炼了普查队伍。(7)完成了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工作。全面完成了124个普查区,1125个普查小区划分及62052个建筑物标绘工作,每万人建筑物数达2124个,已完成省级要求每万人建筑物数达1800-2000个的标准。(8)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按照80户、250人左右配备1名普查员的要求,全县选聘了1282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其中:普查员797名,普查指导员485名,并按照要求,全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部在平台注册完成。(9)完成县级综合业务培训工作。一是选派了35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二是9月21-23日县人普办举办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普办业务骨干、村、社区副主任、县直单位抽调普查员及县普办全体人员共计345人参加综合业务培训,县级综合业务培训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各乡镇(街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于9月30日全部完成,为下步摸底调查和入户登记打下坚实技术支撑。(10)加强普查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为普查工作提供后期保障。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实际需求量,“两员”用包、手电筒、普查用笔、写字板、雨伞、普查表、教材、宣传品等普查物资足额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开展企业“纳归纳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规定,组织开展企业“纳归纳限”工作,全年力争完成15户企业“纳归纳限”工作,为全面提升全县经济总量奠定基础。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一是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新平县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新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任务交办清单的通知》、《关于加强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违法责任追究任务分工的函》(涉密)。二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统计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根据玉溪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新平县统计执法检查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对全县180户四上企业和4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按照全县四上企业5%的比例共抽查了4户企业进行检查。 5、认真开展扶贫联系帮扶工作。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和部署。一是选派了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一名年轻干部到水塘镇大口村担任驻村工作队员。二是按照县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和部署,抽调1名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全市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做好贫困监测工作。完成了4个乡镇、20个行政村的166户建档立卡户贫困监测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2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79.03万元,增20.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追加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31万元,省级转移支付人口普查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费12.27万元,所以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06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3万元,占总支出的63.5%;项目支出388.14万元,占总支出的3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50.18万元,增16.44%,主要原因是支出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31万元,省级转移支付人口普查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费12.27万元,所以2020年比2019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43万元,减10.64%,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发放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62万元,增加146.4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31万元,省级转移支付人口普查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费12.27万元,所以2020年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3%。与上年对比增加141.55万元,增15.5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231万元,省级转移支付人口普查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费12.27万元,所以2020年比2019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02.0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信息事务支出3万元,统计管理支出3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259.95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0万元,其他共产事务支出0.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0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66.2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公积金支出,公积金支出58.7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4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3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50.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控制维护成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2万元,下降2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下降2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17.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控制维护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占48.54%;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占51.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承担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各县区统计业务交流学习、企业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万元,减3.93%,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计办公费、资料印刷、培训费、委托业务、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74.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6万元,固定资产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8.0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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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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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4.16 | 19.16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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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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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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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新平县统计局成立绩效管理小组,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全程绩效管理。分批次组织人员查验项目绩效目标的进展情况,保障项目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上报半年度和全年度绩效管理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和县财政局纳入绩效评价8个项目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自评。自评先由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科学评价指标,每个成员打分,以平均分作为部门自评分。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反馈,通过绩效自评找出资金使用、项目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善,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提供借鉴经验。(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新平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分81分,总分100分,考评结果为良。按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和年初制定目标完成情况: 1、全面做好常规统计和专项调查工作。2、全力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3、组织实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4、加强对新兴产业统计调查工作。5、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开展依法统计。6、坚持以人为本,抓好统计队伍建设。7、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站建设。8、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9、加强限额以上企业统计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统计台账建设,提高了企业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10、创建单位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随着对预、决算编制工作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数据编制要求越来越精准、规范;时间紧、任务大;加之现行决算工作与实际账务处理工作间衔接还存在一定差异;会计人员业务明显增加,人员紧缺,加之业务操作水平有限,实际操作中确实感到力不从心 。部分项目存在进度缓慢的情况;受国库集中支付影响,资金调度困难。 下一步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3.仍需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财政资金能够高效、高质地用于古城街道体系建设,提高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4.督促项目推进,针对项目进度缓慢的情况深入调查,分析影响因素,找准对策,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积极争取财政国库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正常推进。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统计编印绩效情况 做好统计编印为各级党政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完成2020年度编印公报、年鉴、主要经济指标各400册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决策和纵向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统计监测数据。项目自评分8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统计编印工作。 项目二:修缮办公楼渗水和下水道堵塞经费 在2020年度对统计局办公楼顶层和下水道进行改造修缮。能够进一步改善新平县统计局的办公环境,提高单位的形象。也有利于职工更精神饱满的投入到每天的工作当中,提高工作积极性。2020年度完成了对统计局办公楼顶层和下水道进行改造修缮。进一步改善新平县统计局的办公环境,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提高单位的形象。项目自评分8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无 项目三:人口普查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补助经费 做好人口普查“两员”个人手机流量补助经费工作,能够准确把握监测我县人口变动情况、提高我县经济宏观管理水平和实现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完成2020年人口普查“两员”个人手机流量补助经费工作。项目自评分8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无 项目四: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工作绩效情况 特向县政府申请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工作经费30万元,为调动企业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按要求上报数据。遵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对部分限额以上企业户企业,每户补助1万元,及企业统计员补贴。完成支付2020年对部分户限额以上企业的统计工作经费及统计员的补贴共30万元,提高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为监测新平县经济提供保障。项目自评分85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因财政困难,未对全部限额以上企业补助。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工作。 项目五: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经费 完成2020-2021年度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任务,优化产业结构,为推动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数据参考依据。项目自评分83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继续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前期工作。 项目六:党建工作经费 完成2020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该项目实施后,各项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新平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治保障。项目自评分8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积极做好党建工作。 项目七: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2020年开展新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制定调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各时间段的工作,调查物资储备、区域划分、样本核实、电子地图绘制、综合试点、专项试点、业务培训、摸底、入户登记、复查、编码、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阶段工作。结合新平县实际情况衔接人口总量、出生死亡率、城镇化率、人均预期寿命、受教育年限等主要数据;摸清我县2010年以来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进行各项课题研究提供数据资源。项目自评分8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支付率有待提高。 下步措施:做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项目八:农村建档立卡抽样调查经费 2020年度完成新平县4个贫困乡镇166户农村贫困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对于准确判断新平县贫困状况和脱贫进程、客观评估扶贫成效、科学制定扶贫政策、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自评分80分,自评价结果为优。 项目存在问题:抽样调查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减少误差率。 下步措施:无。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花钱问效”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提升政府职能。进一步落实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保证项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合理、可衡量。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项目。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反馈,使责任单位了解情况。通过绩效自评找出资金使用、项目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善,让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对自评结果优良的项目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开展提供借鉴经验。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县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中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1091709435515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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