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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0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和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整理汇总、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服务。 5.组织实施综合核算、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租赁、文化体育、娱乐业、装卸搬运、仓储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经济贸易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指导和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方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和正确运用。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全面监测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收集、整理国内相关县(区)统计数据并进行对比分析,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建设。 10.负责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报名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工业股、服务业股。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普查中心 3.地方统计调查队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桂山统计工作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古城统计工作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甸统计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戛洒统计工作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水塘统计工作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者竜统计工作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建兴统计工作站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掌统计工作站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老厂统计工作站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新化统计工作站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扬武统计工作站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漠沙统计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普查中心 3.地方统计调查队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桂山统计工作站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古城统计工作站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甸统计工作站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戛洒统计工作站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水塘统计工作站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者竜统计工作站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建兴统计工作站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平掌统计工作站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老厂统计工作站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新化统计工作站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扬武统计工作站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漠沙统计工作站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主责主业,以统计工作高质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县域经济监测分析,全面做优服务经济能力水平。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抓经济促发展经济工作要求,围绕GDP核算十大行业41项关键指标,坚持“日监测、月分析、季总结”动态研判县域经济运行情况,积极开展汇算测算,高质量产出专项分析报告。 2.推动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工作落细落实,“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再创新高。 3.精细精准,强力推进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统计优质服务工作。 4.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全力以赴做好普查登记工作。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工作流程全县圆满完成了入户登记、数据采集、录入上报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377,84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37,847.74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0,454.98元,增长3.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3,454.98元,增长4.17%;其他收入减少13,000.00元,下降24.53%。主要原因是。总收入增加的原因一是2024年新增5个事业人员,1个行政人员,二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应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上级拨付的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360,201.74元。其中:基本支出7,004,509.51元,占总支出的83.78%;项目支出1,355,692.23元,占总支出的16.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5,704.70元,增长3.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2,366.20元,下降6.94%;项目支出增加828,070.90元,增长156.95%。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应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04,509.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10,515.65元,占基本支出的9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993.86元,占基本支出的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5,692.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1,085,116.43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工作,入户登记、数据采集、数据录入上报、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 2.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项目经费237,864.80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退休死亡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7,847.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增加333,454.98元,增长4.17%,完成年初预算的85.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36,38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0%,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主要用于: “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33,97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 “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经费支出; “2010501”行政运行支出5,094,940.5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等; “2010504”信息事务支出2,598.4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2010506”统计管理支出7,758.60元,主要用于编印统计资料经费支出。 “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085,116.43元,主要用于开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产生的两员补贴没有在2024年度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2,37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2%,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50%。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6,199.5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09.11元,主要用于当年退休、调出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37,864.8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3,09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8%。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09,358.3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统筹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64.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3,17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97.9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伤、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5,9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完成年初预算的77.95%。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55,989.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以及受人员工作调动、退休等增减变动的影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0.00元,决算为11,4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335.63元,下降81.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1,44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115.63元,下降6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4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115.63元,下降65.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335.63元,下降81.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1,44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完成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的任务。统计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局内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吃请,坚持节约、真实的原则,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10月报废了原有公车,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115.63元,下降65.0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44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115.63元,下降65.0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完成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压减的任务。统计局一直以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相关规定,坚持事前报告和“公函”接待制度。正常用餐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局内食堂接待,严禁高档消费,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同城互相吃请,坚持节约、真实的原则,接待费没有超预算;二是2024年10月报废了原有公车,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993.86元,比上年减少138,401.27元,下降41.6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千方百计压降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086.05元,电费643.41元,差旅费32,568.00元,培训费2,135.00元,公务接待费5,338.00元,工会经费30,400.00元,福利费19,698.40元,其他交通费用73,125.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73,123.13元,其中,流动资产350,338.93元,固定资产222,784.2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652.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65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49,65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932.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530427006410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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