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安全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8-08 09:08   点击率:152打印】【关闭

为切实加强戛洒镇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意识和行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自6月份以来,戛洒镇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野生动物保护2.png

林业部门利用各种载体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并重点对恩水公路沿线、景区周边、戛洒集镇范围内的餐馆、酒店和农家乐签订了《戛洒镇关于禁止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告知书》,明确规定不得违法购买、猎捕、杀害、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者将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共签订告知书105份,发放宣传单3500份。有效激发了全民参与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敲响保护野生动物警钟营造了多方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上一篇:戛洒镇组织召开偷埋乱葬、建“双坟头”等违法违规殡葬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
下一篇:新平县“巾帼脱贫行动”暨刺绣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在戛洒顺利开班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