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戛洒市场监督管理所召集辖区28户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进行落实主体责任集体谈话。 
会上,戛洒市场监管所所长杨娜指出各零售药店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树立红线意识,提高对药品、药械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学习药品、药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范经营,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开展风险自查;强化管理,树立质量意识,强化药品、药械质量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针对药店日常经营环节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结合新版《药品管理法》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同时,要求各药店在经营中要做到四个方面规范:经营合法、采购合规、经营严控、销售可溯。 
下一步,戛洒市场监督管理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原则,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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