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和民政系统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新政办通[2017]76号)要求,我县就殡葬改革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殡葬改革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一)殡葬改革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和全市殡葬改革推进会精神,会后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民政局于2017年8月29日及时组织召开局班子专题会议,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局长代旭中同志针对民政部黄部长、市民政局方局长在推进会上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作了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安排草拟了《新平县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初步定于10月底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 2.新平县自2016年7月1日起,实现全县辖区内100%火化,火化区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 3.切实做好花圈循环利用和基本殡葬服务“四化标准”建设管理工作。花圈循环利用、文明殡葬、殡葬服务标准化等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抓好宣传,群众认可支持。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后,我县就及时安排部署,在新平电视台、网络媒体发布了《关于新平县殡仪馆花圈循环利用通告》,同时在全县123个村、1459个村民小组粘贴了通告,并在新平县殡仪馆在馆内群众集中场所、灵堂等位置制作张贴8份通告,在大门口悬挂固定布标1幅,在接到群众预约服务电话、遗体接运、办理入馆登记、灵厅服务等多个服务环节层层告知通告内容,做到户户提前知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花圈循环利用工作。从9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向丧户免费提供绢花圈循环利用工作。二是因势利导,推行文明殡葬。新平县殡仪馆以推行花圈循环利用为契机,一方面通过完善灵厅服务设施,免费提供鲜花(绢花)围棺布置服务、免费提供司仪主持服务等措施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另一方面推行文明办丧承诺制,凡在殡仪馆集中守灵的丧户均需与殡仪馆签订文明办丧承诺书,坚决制止在馆内搞开路超渡、跳花鼓、摆放金童玉女等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行为,切实规范治丧行为,维护殡仪馆殡葬服务秩序,降低群众承办丧事活动费用。自9月1日至今,无一例丧户在灵堂内摆放迷信祭祀用品、举行开路等迷信活动的现象发生,易风移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蔚然成型。 4.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平县完成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任务,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实现全覆盖。目前,共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136个(乡镇12个、村级124个),经营性公墓1个。 5.对标抓殡葬服务提升工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各服务环节和岗位严格按流程、标准提供服务;二是查找服务薄弱环节,设立机构,提升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接待、导办、服务组织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新制定服务程序规范要求,专门设立殡仪服务班,配备2名殡仪服务员,实行“一对一”全程服务,服务的组织和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升。三是梳理服务项目按系列化要求进行统分,方便群众区分,按需选择。将殡仪馆目前开展的15个服务项目归类为基础服务、守灵服务、遗体处理服务、骨灰服务四个大项以菜单方式供丧属群众自愿选择,极大方便群众按意愿选择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公益殡葬”,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1项(租用场地洗穿化),降低收费标准项目2项(遗体包扎、司仪主持);落实“阳光殡葬、透明殡葬”,在殡仪馆公示栏、殡仪楼、收费室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提供服务选项单,标明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切实保障丧属群众在殡葬服务过程中的知情权、自主消费权。 (二)脱贫攻坚工作 1.加强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动态管理工作。我县截至9月,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202户1815人,累计发放24783人次871.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51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912户5591人,累计发放77629人次1554.28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00.22元。为进一步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提高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新的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56元提高到506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904元/人·年提高到3420元/人·年。(其中:农村低保A类每人每月增加60元,即每人每月285元;B类每人每月增加25元,即每人每月220元;C类每人每月增加5元,即每人每月180元)。 2017年4月开始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专项清理和动态管理工作,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做到“精准施保、精准救助” 实现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应保尽保”。通过4个月专项整治,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6284户7114人,其中:清退城低保1355户1398人,清退农村低保对象4929户5716人。同时,对51户、84人农村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34户、347人,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30户、1706人。保障好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坚持按户施保原则,严格执行以户为单位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和实施保障等制度,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真正做到了 精准施保,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的原则,彻底整治我县低保政策执行中违规问题,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优亲厚友的不良现象,加强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提升了社会救助水平,让“低保保生活、致富靠勤劳”的观念深入人心,使低保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2. 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实现社会救助保障兜底有力。根据《新平县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城乡低保对象与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台账比对工作,截至2017年9月已有农村低保563户1172人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城镇低保29户50人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实现了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五个一批”社会救助保障兜底有力。 3.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有力。修改医疗救助办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深入开展一次性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全面提高了救助水平。深化推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工作,完善服务功能,有效减轻了贫困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降低了因病致贫风险,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力争扶贫工作“兜得牢”。2016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74.71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支出196.3365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补助14228人99.596万元。2017年1至8月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72万元,专项用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户、五保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及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家庭医疗救助。为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医疗保险补助490户1089人7.6万元。 4.临时救助充分体现“救急难”作用。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把临时救助资金下拨到乡镇(街道)用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建档立卡户、因病、因灾、子女就学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的生活临时性、突发性困难。2016年共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56万元,救助983人次;2017年共下拨130万元救助资金,专项用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户、五保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及患重特大疾病造成临时性困难家庭的救助。2017年救助建档立卡户18户24人。深入开展“福彩助学 爱心圆梦”资助困难大学生活动,2016年全县共资助70人21万元。2017年的“福彩助学 爱心圆梦”资助困难大学生活动已结束,共资助80人24万元。 5.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2017年,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补助金每月510元,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金每月700元。全额救助五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五保对象医保范围内的未报销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等形式得到全额救助;农村五保人员如纳入建档立卡户的,则将适合集中供养的无住房或住房为危房的五保对象安置到就近的敬老院集中供养。 6.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积极推进敬老院、老年活动场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者竜敬老院已完工投入使用,共下达资金305万元;建兴敬老院前期项目工作稳步推进,争取的资金736万元已到位;戛洒敬老院正在建设中,省、县资金已到位338万元;2016年投入360万元,完成海外、新化、建兴等4个居家养老建设项目,2017年投入480万元将完成亚尼、古城、庆丰、扬武等4个居家养老建设任务,2016年投入115万元,完成17个老年活动场所建设,2017年投入80万元,将完成10个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7.完善扶贫措施和大数字平台。2016年9月出台了《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130号)文件,完成农村低保对象与扶贫部门的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的台账比对和衔接,实现信息数据对接共享。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的三级信息体系,村建立台账,乡镇(街道)登记造册,县要有电子档案。与扶贫部门协同制定两项制度衔接的统计指标,建立农村低保、扶贫开发和贫困统计监测制度,不断规范相关统计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 8.积极配合扶贫办及各乡镇(街道办)等部门的扶贫攻坚工作,协助住建局落实核查C.D级危房比对鉴定工作,协助扶贫办做好日常工作和到各乡镇(街道)检查督促。 9.发挥职能优势,促进挂钩联系点帮扶工作。结合“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加大扶贫挂钩联系行政村的扶贫帮扶力度,指导帽盒村制定精准脱贫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帮助发展产业,做好困难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大力协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帽盒村大力的支持和保障。2016年,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把价值1.7万元的慰问品送到所有联系户家中;对帽盒村没有电视农户赠送17台创维26寸彩电;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60万元;帽盒村服务站建设经费20万元;帮助芭蕉箐小组解决老年人活动室建设经费5万元;黑树林小组老年活动室建设经费5万元;新寨河小组老年人活动室5万元;坝头小组老年人活动室建设经费5万元;村委会工作经费2万元。2017年春节前夕购价值1.904万元的慰问品到民政局所有干部职工联系户中开展春节慰问;2017年下拨工作经费11万元,其中8万元扶贫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村委会购置办公用品。 (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以县民政局、县综治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等8个部门联合,建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确定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指定专项行动工作联络员,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根据《玉溪市农村留守儿童“全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玉民发[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8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新平县农村留守儿童“全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新民发[2017]8号)文件,确定了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细化了方案措施,明确了阶段时限要求。 3.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2017年3月15日,新平县民政局联合县综合办、妇联、公安局等8个部门共同开展了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为主题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是以坚持儿童权益为主旨,目地是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惩处遗弃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工作,共排查出农村户籍16周岁以下儿童12859人,留守儿童903人。 4.认真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工作。及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汇总后将情况向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了通报。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县民政局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按照《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签订监护责任书752份,其中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20份,签订率达100%。 5.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和户口登记工作。县民政局将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县教育局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核实了情况,及时联系并督促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送适龄留守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摸底排查中发现的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县公安机关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逐一核查核实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于7月15日前进行了户口登记。目前,登记未落户留守儿童户口8人,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的2人。 6.多渠道筹集资金,稳步推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我县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整合资源,2012年以来,全县共建设了14个“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营造一片阳光的成长环境。 7.动员鼓励社会参与关爱儿童行动。8月初,新平县民政局积极组织了5名留守困境儿童参加玉溪市福利中心举办的“共享关爱 快乐成长”夏令营活动,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减轻孤独感。4月中旬,邀请茅台酒经销商开展了爱心公益助学行动,为新平县第五小学昌源校区、建兴乡挖窖小学的160多名孩子送去温暖。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殡葬改革工作方面 一是经调查,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进场道路现全部为土毛路,全长共有260余公里,遇雨天,基本难于进入公墓,给广大群众带来了不便。建议由市级给予统筹考虑解决县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进场道路硬化的问题。 二是近年来雨水较多,全县公墓坍塌毁坏较多,有的需要较多资金才能恢复,而这几年县级财政较困难,无法解决所需资金。建议市级给予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修缮经费。 三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后,没有专职人员管理,给骨灰入墓安葬,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工作带来影响。建议由市级统筹配备专(兼)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人员,给予定期相应的生活补助。 (二)扶贫攻坚工作方面 一是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街道)和村组不同程度存在精准救助不到位的问题,即由于经济核对难,有的还存在定档不准、施保人数不够等问题。 二是个别乡镇(街道)对建档立卡户民政帮扶对象数据的录入、更新不及时。 三是临时救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不足。随着大病医疗救助深入宣传和“救急难”工作的全面铺开,临时救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尤其显得不足。建议市级加大对县区此块资金的统筹支持力度。 (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方面 一是“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资金筹集困难。我县这几年虽然建设了14个“留守儿童之家”,但没有足够的专项资金支持,建设难于持续推进。 二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很多监护人由于农活较忙、身体状况不好等原因,很少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和心理,学校过多承担了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责任,包括心理、安全、知识及思想道德层面,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是农村学校关爱留守儿童软硬件不足。农村留守儿童大都在乡镇中学和乡村小学就学,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乡村学校一般没有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不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乡村学校的教室、宿舍、活动场所都比较简陋,不能很好的满足留守儿童的相关需求。 四是留守儿童随父母异地就学困难。很多在外务工的父母都想把自己的子女带到打工地就学,但由于户口等原因,难以入学,并且有的地方的学校设置赞助费、门槛费等,留守儿童家庭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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