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0年及2021年1-2月直达资金跟踪分析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3 11:03   点击率:728打印】【关闭

 

新平县2020年及2021年1-2月直达资金跟踪分析报告

 

一、2020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一)收入情况。市级下达新平县直达资金42017.7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8289.1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0166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7093.1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836.35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7633.15万元。

(二)分配下达情况。新平县分配下达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8341.86万元,特别国债10166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7093.1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836.35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7633.15万元,截至12月31日分配下达进度全部为100%。

(三)财政支出情况。新平县收到上级调入库款146703.09万元(其中直达资金调入25276.87万元),财政完成直达资金拨付37987.18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7900.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7199.17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6929.6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833.05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7125.23万元,截至12月31日财政支出进度分别为95.3%、70.8%、97.7%、99.9%、93.3%,下一步财政支出计划一是按月发放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营养餐补助、就业补助等资金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二是特别国债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与项目实施单位对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设资金

(四)项目实物支出进度情况。新平县截至12月31日项目实物支出为37987.18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类实物支出7900.1万元,特别国债类实物支出7199.17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类实物支出6929.6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8833.05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类实物支出7125.23万元,项目实物支出占财政拨付资金比例分别为95.3%、70.8%、97.7%、99.9%、93.3%,下一步项目实物支出计划是督促单位加快进度。

二、2021年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一)本年度直达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截至1-2月共收到直达资金26683.8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24187.49万元,已分配下达16103.77万元,下达率为66.6%,支出5037.75万元,支出率为31.3%;参照直达资金2496.39万元,尚未分配下达。

(二)上年度结转直达资金管理情况。上年直达资金结转4083.31万元,已支出2194.29万元,结转资金支出率为53.7%。其中中央直达资金结转3572.09万元,支出2190.68万元,支出率为61.3%;参照直达资金结转511.22万元,支出3.62万元,支出率为0.7%。

三、原因分析

(一)分配进度未达100%原因分析。2020年收到直达资金已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收到指标3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配,分配进度100%,没有未达进度的情况。2021年直达资金主要是因为在预算标准化平台上未收到相应的上级指标下达数据,无法进行指标分配下达。

(二)财政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分析。2020年直达资金财政支出进度90.4%,未完成原因:一是按月发放的营养餐补助及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163.5万元主要是学校教学年度与财政预算年度不一致,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2021年春季学期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3.3万元,困难群众补助在2020年已实现应补尽补,剩余资金属于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三是就业补助资金487.92万元,由于上级下达该项资金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未来得及支出;四是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1308.59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完工,未达资金支付条件;五是部分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资金2100万元,由于上级下达时间晚,未来得及支出,该项资金已在2021年支出。

2021年直达资金支出未达100%原因主要是资金按项目进度支出,补助到人的资金按月进行支付,按序时进度1-2月支付率应为16.7%,我县支出率为18.9%,超序时进度2.2个百分点。

(三)项目实物支出进度未达100%原因分析。2020年直达资金实物支出进度90.4%,未完成原因:一是营养餐补助及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主要是学校教学年度与财政预算年度不一致,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2021年春季学期支出困难群众补助在2020年已实现应补尽补,剩余资金属于结余,将继续用于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三是就业补助资金由于上级下达该项资金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未来得及支出;四是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由于项目尚未完工,未达资金支付条件;五是部分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建设工程资金由于上级下达时间晚,未来得及支出,该项资金已在2021年支出。

四、工作经验及成效

一是认真学习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直达资金拨付管理有关工作要求。二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制定印发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通20205),明确各股室在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工作职责,日常工作由国库股牵头,预算股、监督评价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等相关涉及直达资金的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是组织培训各业务股室经办人,提高实操能力,及时将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发布工作简讯,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

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对冲了部分因疫情对地方收入的影响,增加了地方“六稳”、“六保”保障能力。

 

上一篇: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下一篇:新平县直达资金简报(第六期)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