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末,新平县累计收到直达资金76681.9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70974.17万元,项目实际支出58614.5万元,其中: 一、2020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新平县共收到直达资金42070.49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42070.49万元,占2020年直达资金收入的100%。从项目支出进度看: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完成7900.1万元,支出进度94.70%;特别国债完成7199.17万元,支出进度70.82%;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完成6929.63万元,支出进度97.69%;参照直达资金完成8833.05万元,支出进度99.96%;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完成7125.23万元,支出进度93.35%。 2020年度结转下年使用的直达资金为4083.31万元,截至2021年8月末,实际支出2909.5万元,支出进度71.25%。从项目支出进度看: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完成36.28万元,支出进度8.21%;特别国债完成2580.05万元,支出进度86.96%;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完成124.78万元,支出进度76.32%;参照直达资金完成3.3万元,支出进度100%;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完成165.09万元,支出进度32.5%。 二、2021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末,新平县共收到2021年直达资金34611.41万元,其中直达资金32035.02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576.39万元。财政部门下达28903.68万元,占2021年直达资金收入的83.4%,从项目支出进度看:直达资金共支出17670.22万元,其中共同事权财政转移支付完成10252.31万元,支出进度42.9%;一般转移支付6217.6万元,支出进度89.9%;专项转移支付1200.31万元,支出进度96.3%。参照直达资金支出47万元,支出进度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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