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新平县财政局根据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及支付情况导入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全面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受益企业及个人情况,确保直达资金落地见效。 一、2023年度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新平县收到2023年直达资金64,103.09万元,财政部门共计下达63,627.74万元,下达率99.3%,未下达513.85万元,主要林业发展改革资金497.27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6.58万元。未下达原因主要是一体化指标推送时间较晚,单位相关项目储备不足无法挂接下达。 项目单位实际支出51,217.33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19,724万元、农林水支出12,67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05.61万元、教育支出3,455.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等,支出进度80.5%,慢序时进度19.5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12月,未收到参照直达资金。 二、历年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底共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直达资金13287.75万元,1-12月份已支付9396.4万元,余额3891.35万元。结转参照直达资金849.2万元,1-12月份已支付616.82万元,余额232.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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