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工业园区的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落实市、县发展工业的各项工作部署,抓好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辐射带动全县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土地的征收、出让、开发、规划等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招商各项优惠政策,负责园区内招商项目库的建设以及项目的对外推介工作,负责园区引进项目、洽谈、立项审查、审批及项目跟踪管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预计全年可实现营业收入(含三产)17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43%,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169.54亿元的100.27%;完成工业总产值175亿元、同比增2.34%,完成工业增加值43.75亿元(现价),同比增3.5%,完成任务数53.49亿元的81.9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8亿元,同比增长6.31%,完成任务数29.4亿元的101.36%;招商引资及融资到位22.5亿元,完成任务数22亿元的102.27%。收储土地1080亩、完成任务数1000亩的108%,开发土地1150亩,完成任务数1000亩的115%。新开 
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6个,竣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6个,完成目标任务;标准厂房建设6.2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199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1.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当年收入1991.4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80.3万元;增加611.18万元,增44.28%;增长原因是省、市专款和县级因增资等原因新增预算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支出合计206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36万元,占总支出的16%;项目支出1735.19万元,占总支出的84%;本年支出预算执行2063.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233.22万元;减169.67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收入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省、市级专项资金下达数比上年少;县级财力不足无法安排更多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园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8.36万元。与上年的301.88万元,增26.47万元,增8.77%;主要原因增资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4%。人均(含编外人员)日常公用经费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38万元。与上年的68.14万元,增20.24万元,增29.7%增支主要原因是为加快县外入驻园区企业,宣传新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产业发展、资源优势等,2016年加大了外出招商力度,从而增加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办公业务费用58.61万元,外出招商引资费用23.47万元,法律顾问费2.5万元,省园区协会会费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工业园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的2233.22万元,减172.39万元,减7.7%,原因主要是:省、市级专项资金下达数比上年少;县级财力不足无法安排更多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新平兴业公司政策扶持; 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52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3%。主要用于企业投资强度扶持; 6.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新平工业园区斗戛低丘缓坡基础设施建设; 7.住房保障(类)支出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工业园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48.82万元,比2015年的55.33万元,减少6.51万元,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2万元,增长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32万元,下降25.6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新平县相关接待规定,控制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9万元,占38%;公务接待费支出29.93万元,占6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园区开发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新平县考察园区的客商、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省市相关部门到园区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工业园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36万元,与上年的301.88万元,增26.47万元,增8.77%;主要原因增资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4%。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国有资产总额42.83万元,主要是车辆、办公设备。新平工业园区办公场所、设备等由新平工业园区下属企业: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列入工投公司账上。故新平工业园区国有资产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新平矿业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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