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0 17:07   点击率:16打印】【关闭

2017年7月18日,农民工王某等4人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某建筑公司承建的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6500元,我监察大队即时电话通知该建筑公司的法人丁某到我局与投诉人双方结算清工日,共计金额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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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局监察大队监督下,丁某当场付清拖欠的民工工资,王某等4名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下一步,我局监察大队将继续依法依规抓好制度执行,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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