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8-03 16:08   点击率:14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11号)文件精神,从201711日起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6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时间紧,任务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业务人员通力配合,务必于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整工作。通过各业务人员加班加点的不懈努力,权限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兑现工作已于2017731日顺利完成。

此次调整,涉及企业退休人员3280人,月增养老金支出502414元。通过本次调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2154元提高到2307元,月增资153元,更好的保障了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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