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完成2017年度第二批、第三批提前退休人员审核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9-20 16:09   点击率:17打印】【关闭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可以退休。

2017年8月31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到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股现场办公,审核提前退休人员,此次提前退休人员共16人,其中:单位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4人,因病提前退休的12人。最后经过新平县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工作人员配合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的层层审核,核准12人退休,4人因不符合条件而未能核准退休。

此次提前退休人员审核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劳动关系科对我县申报提前退休进行了人性化管理,方便了县局对特殊工种的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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