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1日,新平县医保中心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全县12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医保中心、县农信社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42人参加本次会议。县人社局局长施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对2018 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各项事宜做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一是医保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为人民群众抵御疾病风险,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动员广大群众自愿参保,圆满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二是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宣传的准确性、做好政策解释,加大对建档立卡精准贫困对象参保工作力度,确保贫困对象100%参保,确保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参保城乡居民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管理、核对工作,参保信息要及时准确录入城乡居民 医保信息平台;四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自2017年10月12日开始,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个人不需缴费;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全额或差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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