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社局加大财政投入力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自付部分回补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2-02 18:02   点击率:30打印】【关闭

按照省市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财政按人均150元标准进行补助,再将原个人缴费部分全额退还本人。新平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参加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回补。根据县民政、卫计、人社、民宗精准确定的回补人员名册,加大财政预算,及时投入补助资金。具体回补发放工作由全县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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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月28日止,全县12个乡镇(街道)通过走村入户已圆满完成回补任务,共回补9242人(其中:全额资助参保2297人,部分资助参保6945人),补助金额900150元(全额资助金额344550元,部分资助金额55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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