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17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付清算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新平县于2015年与全市同步实行付费制度改革,推进总额预付结算管理,运行三年来成效明显。总额预付清算工作是实行总额预付结算管理的其中关键一环。具体做法是每年年初对上一年纳入总额预付管理的各定点医院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依照“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进行清算。综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总额预付指标执行情况、全自费费用占比、住院转院率、有效举报投诉次数、推诿拒收参保患者人次、冒名顶替住院或虚假住院人次等。 
2017年度新平县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指标为459.6万元,医疗机构统筹基金申报440.53万元,清算后医保局支付医疗机构454.73万元,医院结余留用18.15万元,超支补助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指标为2871.8万元,医疗机构统筹基金申报2906.13万元,清算后医保局支付医疗机构2816.73万元,医院结余留用126.04万元,超支补助6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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