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我县召开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就当前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 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柳金安主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郭金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政府督查室、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局、水利局、教育局、工业园区等23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施文同志总结回顾我县2017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并就下一步我县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及清欠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实事,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政治任务,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按月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要求,各总承包施工企业必须于4月25日前到新平县辖区内的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完成委托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各建设单位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做好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并于4月30日前将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有关凭证复印件以及其它制度的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后,分别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择期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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