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使相关业务更加便民高效,管理责任更加明晰,按照玉人社发[2018]205号文件要求,从10月1日起,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参保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2018年10月30日上午,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定2018年10月份新平县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 首先,新平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施文做了发言,强调了市级将工伤认定工作下放到县级来认定,是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省、市放管服要求的体现,县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放管服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便民利民、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结合工伤认定工作,施文要求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学习,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伤认定工作。
接着,县人社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学习了工伤认定文件汇编部分内容,之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负责人向工伤认定领导小组汇报了10月份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情况,共受理16件,其中机关单位1件、企业15件,本次提请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审定13件。结合工伤案件实际,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此次会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亲自莅临指导,对新平县工伤认定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新平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的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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