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新平县人社局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召开工伤认定工作会议,审定11月份工伤认定申请。本次提请领导小组确认的工伤认定共19件,其中:11月份申请18件;10月份遗留案件1件。 会上,人社局社保股负责人向领导小组逐一汇报了19件工伤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了每个案件受理后调查核实的情况,汇报完毕后,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案件调查核实的情况,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逐一对每个案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对以后在开展工伤调查核实工作中提出了一些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开展工伤调查核实工作,要第一时间固定好关键证据,避免因时间延误而无法取得关键证据; 二是在受理工伤申请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深入现场一线开展调查了解取证,走访询问当事人及见证人,如实做好调查笔录; 三是注重疑点难点调查,由于工伤事故多种多样,千差万别,有的真实可靠,有的疑点重重,甄别起来困难很大。因此,在后续调查取证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排疑解难,事实清楚。 本次认定会,还邀请了人社局法律顾问一起参加,针对个别疑难案件,法律顾问从法律层面分析、阐述了观点,为领导小组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提供了帮助。 此次工伤认定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15件,视同工伤1件,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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